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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食藥警察"離"舌尖安全"有多遠

2014-03-31 08:50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家將專設食品藥品違法偵查局,以加強打擊食品藥品犯罪的力量,保障國民“舌尖上的安全”。3月29日,在國家食藥監管總局和公安部的聯合發佈會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華敬鋒確認了上述消息。

   民以食為天,食品藥品安全的問題在近幾年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尤其是去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掛牌,由過去的“九龍治水”變為以農業、食藥監管部門為責任主體的監管新格局,使監管資源得以整合,此次公安部關於設立“食藥警察”的消息,可以視作治理食藥安全頑疾的又一探索。

   同時,從國際上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經驗來看,設立“食藥警察”確有必要。如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雇用了數以千計的醫學、化學和食品工程學博士作技術支撐,還有數以萬計的執法人員巡視于企業生産第一線,他們身著統一制服甚至配有槍支。

   而我們的食藥監部門,技術水準和執法能力還遠遠不足,相關人員數量與行政人員出現“倒挂”。據統計,2011年全國食藥監系統擁有行政管理人員5.3萬人,但技術支撐隊伍僅有3萬餘人,有專業檢查員資質的只有1.5萬人。這樣一來,容易“以罰代管”、“以罰代刑”,以行政處罰替代刑事司法責任,導致食品藥品制假售假的違法成本降低。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一支覆蓋全國、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的專業執法隊伍,值得期許。

   需要提醒的是,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設立新部門,增加編制和人員,尤須審慎。首先,如何搭臺?細究來看,“食藥警察”更像是原來相關部門職能整合上提出的新概念,公安部治安局的打假處等部門,本就承擔一部分針對食品藥品犯罪的偵查工作。這種情況下,新的執法部門是設在公安部門內,是讓原食藥監管稽查局和公安人員合署辦公,還是賦予食品藥品稽查人員刑事執法權?

   其次,搭臺後如何“唱戲”?食藥安全問題之所以舊疾難除,除各部門之間推諉扯皮之外,很大程度上還因為庸懶散,監管觸角伸不到“田間地頭”。如前段時間曝光的農村食品藥品安全亂象,以及日漸增多的網際網路食品藥品制假售假,監管部門總是“慢半拍”,總是跟在“媒體曝光”、“網友揭露”的屁股後面跑。也就是説,比新機制、新部門更重要的是實作風,多一些主動監管,便離“舌尖上的安全”近一點。 (李光金)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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