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食品  > 正文

體恒健口嚼片涉嫌違規宣傳 稱可治療癌症

2013-05-02 10:59 來源:人民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日,網友反映一款名為“體恒健牌硒維康口嚼片”可以“抗癌”,甚至“治療癌症”,並輔以大量材料加以佐證。記者經調查發現,濟南體恒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産的硒維康口嚼片是國産保健食品,根據國家《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等規定,保健品不得宣傳療效,不得利用醫生、患者等名義、形象為産品功效作證明。

  在某知名健康類門戶網站的廣告位,記者發現了這款“神奇”的“抗癌産品”在宣傳語中稱,服用後“能顯著增強人體免疫力,有效促進更多抗體産生,大大降低腫瘤發生幾率”;能夠“抑制腫瘤細胞生長、誘導腫瘤細胞凋亡、逆轉腫瘤細胞的異常分化、逆轉腫瘤藥物耐藥性”,還可以“抗氧化,防衰老,美容養顏,輕身延年”。同時,還用醒目字體突出:“對癌細胞抑制率達99%”,可以“防復發轉移”,“有效增強放化療的療效和減輕放化療的毒副作用”。此外,該産品還以“腫瘤患者的好夥伴”自居,自稱“綠色、安全、有效”。

  産品如此神奇,價格肯定不菲。記者查詢體恒健官方商城該産品價格:一個療程1285元,可服用60天,平均每天21元。而在其産品建議中,一般以“口服3個月”為階段。如此看來,假如消費者想要看到“神奇”療效,就需要購買3個月的量,算下來就要花費近2000元。

  但是,記者查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資訊發現,體恒健牌硒維康口嚼片是國産保健食品,其保健功能為“免疫調節”。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對保健食品的定義是:適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

  該《辦法》明確指出:“標簽、説明書及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保健食品的標簽、説明書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符合其産品質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癒的宣傳。”《辦法》還指出:“保健食品廣告中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的,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衛生部《食品廣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此外,《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指出,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出現“含有表示産品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含有使用該産品能夠獲得健康的表述”、“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評比、獲獎等綜合評價內容的”等。據此,體恒健牌硒維康口嚼片廣告涉嫌違規宣傳。

  記者曾致函該公司,希望就相關問題進行採訪,對方確認收到採訪函,但截至發稿,仍未給予任何答覆。(記者 趙敬菡)

[責任編輯: 雍紫薇]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