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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殿霞生前與女兒協議:6000萬遺産35歲前不可動

2015-01-05 11:21 來源:大連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香港媒體報道,2008年肥姐沈殿霞離世,外界以為鄭欣宜火速接收母親6000萬遺産。不過事實原來並非如此。“當年肥姐約欣宜同律師見面,在律師見證下,肥姐同欣宜講,若媽咪將來有什麼事,所有遺産要待她三十五歲才可動用。所以欣宜每個月只可以從遺産基金提取二萬塊幫補生活。”知情者説。

  最終欣宜學會寫下每個月的開支,而且買東西時賣力與商家“砍價”,她説:“買日用品都要比價後再買,而且不再講‘豪’,學會AA制。”肥姐自小教欣宜要買樓保值,欣宜亦幼承庭訓:“媽咪自小灌輸我要買‘磚頭’,所以我希望兩年內賺到錢買層四五百萬的樓收租,我想做收租婆。”近年欣宜工作多了,生活都開心了。”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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