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0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天(19日)繼續審理,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余振昌供稱,大富豪夜總會創辦人羅焯2005年支付許仕仁的300萬元(港幣 下同),是許介紹羅成功向中信銀行(國際)取得5.5億元貸款所得的佣金。
香港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作供
應控方傳召出庭作供的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余振昌,他于2009年4月開始調查本案,當時是首席調查主任,他是于2009年12月22日及2011年11月14日向許仕仁錄取口供,以及分別在前年3月19日及29日拘捕第四被告陳巨源及第二被告郭炳江。
代表許仕仁的大律師蔡維邦盤問時向余振昌指出,許仕仁于2005年6月21日收到羅焯以本票支付的300萬元款項,之後余指示下屬進行調查,會見羅焯、其下屬簡志強及中信銀行(國際)職員簡應添,結果得悉該300萬元是因許仕仁協助羅成功向中信銀行(國際)取得5.5億元貸款的酬勞。余振昌同意他指該300萬元是許仕仁的佣金或介紹酬金。
此外,香港廉署調查主任甘穎鏘作供時,遭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狀Clare Montgomery質疑廉署沒有將部分檢獲文件列作呈堂證供。(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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