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5月5日電(記者鄭天虹)記者5日從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廣州宣講會上獲悉,2014年該校本科招生方案獲國家教育部批准,首年將面向17個省(區、市)招生,實行兩種錄取方式:在廣東省以外省市,完全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在廣東省內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方式錄取。
這17個省(區、市)為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四川、湖南、湖北、福建、河南、山東、安徽、江西、廣西、重慶、貴州、雲南、廣東。該校將實行提前批次錄取,考生統考成績應達到本科一批高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各單科成績原則上應達到及格水準。
作為對我國高等教育入學選拔制度的有益探索,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在招生首年就在廣東省啟動了綜合評價錄取方式。按照《香港中文大學(深圳)2014年廣東省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總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為考生高考成績、學校于高考後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以及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水準考試成績三者的加權分數。其中,考生高考成績佔總成績的60%,學校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佔30%(筆試和面試注重對學生中英文寫作能力、表達能力和綜合理解分析能力的考察),高中階段的學業水準考試成績佔10%。
據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長徐揚生介紹,凡具有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可授予香港中文大學學位。同時,按照國家教育部的統一要求,為了滿足學生在國內求職和升學的需要,頒發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畢業證書。
香港中大(深圳)將繼承香港中大的辦學理念和學術文化,採用香港中大的管理方法和學術評估體系,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香港中大校長為理事長;開設所有專業均經香港中大教務會審核和監管,以及資格認證;教授及院長的遴選由香港中大有關資深教授參與或主持;教學模式和學生管理方法(包括書院制)與香港中大一致;教授的薪酬和待遇與香港中大相倣。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學費與香港中大相倣,大約每學年9.5萬元。徐揚生説,鼓勵家境貧寒、學業優秀、來自邊遠貧困地區的學生報考,不要因為付不起學費而失去申請機會,學校已經徵集到社會有識人士善款,資助貧困學生,1/3-1/4乃至更多的學生可獲得獎學金或助學金資助;獎助學金分為全額獎學金(求學四年全部學費及每年生活費)、全額免學費獎學金、半額免學費獎學金以及向學業成績優良、經濟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助學金。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2014年面向全國文史類和理工類考生招收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300人,招生專業為經濟學、國際商務、市場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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