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印度裔資優男童4年前與香港婦人在港鐵碰撞後爭執,聲稱到場警員沒理會男童的投訴,非法拘捕他後再扣押他5小時多。事後男童由母親代表入稟,控告警方違反《種族歧視條例》,指警方因其種族而對他作出較不利的對待。案件昨開審。
原訴Singh Arjun(現年15歲)由其母Singh Anita Guruprit 代表入稟,被告分別是律政司長和灣仔警署警員洪啟鑒(譯音)。代表原訴的資深大律師白孝華指出,2010年1月6日下午近4時,在港土生土長、當時11歲的Arjun在灣仔港鐵站的扶手電梯上,不慎撞向一名陳姓女子,陳緊緊捉著他不讓他走,二人分別報警。
洪到場後,Arjun向他投訴陳亦有襲擊他,但洪沒處理其投訴,反而將他列為疑犯並拘捕他,只將陳當作證人。Arjun後被帶回灣仔警署,雖然Arjun的母語是英文,但警方為他安排旁遮普語傳譯員。
庭上播出當日灣仔港鐵站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Arjun與陳爭執時,Arjun右手數次揮向陳的頭部。Arjun指只想擺脫陳,而非襲擊她,他亦否認虛構指控。審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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