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香港榮華董事總經理劉培齡展示今年在香港與內地銷售的兩個品牌包裝盒。來源:香港《大公報》
中新網7月30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中秋節月餅銷售旺季將至,在內地受商標訴訟纏繞15年的香港榮華月餅,宣佈推出“元朗榮華”與“榮華月餅”的雙品牌策略。在內地經銷商渠道,其以“榮華月餅”為商標的月餅將全線退出市場,改為只售賣“元朗榮華”,但在內地的榮華自營門市以及香港市場,則會同時銷售“榮華月餅”及“元朗榮華”。香港榮華董事總經理劉培齡表示,雙品牌策略是“不想再被人搭便車”,又稱兩商標雖有不同,但品質如一。
香港榮華與順德蘇氏榮華兩家企業的“榮華”商標之爭已經糾纏了15年。“香港榮華自1950年起源於香港元朗創辦的榮華酒樓,同年銷售中秋月餅,至今已經有63年曆史。”29日,香港榮華董事總經理劉培齡在香港榮華的新聞發佈會上強調,他們才是最正宗的“榮華月餅”。
以雙品牌反擊對手
劉培齡同時宣佈,今年中秋節,香港榮華除了生産“榮華月餅”外,還會推出香港“元朗榮華”月餅品牌。“元朗榮華”月餅將會經由CEPA進入內地市場,所有內地榮華的月餅經銷商,只會出售“元朗榮華”月餅。內地的榮華自營門市及香港的門市,將會同時出售“榮華月餅”及“元朗榮華”。而海外市場,則繼續採用“榮華月餅”商標,暫未推出“元朗榮華”月餅品牌。
記者在發佈會的現場看到,新推出的“元朗榮華”月餅在包裝的字體、圖案和原來的“榮華月餅”沒有太大的分別,區別只在於“元朗”二字。劉培齡強調,新舊兩個商標在價格、産品品質方面並無區別,推出新商標,旨在讓消費者能更加清晰地在外觀上識別其品牌。
劉培齡續解釋,新品牌香港“元朗榮華”月餅,旨在突顯“榮華月餅”的原産地標誌。數十年來他們投入了大量的資源於內地推廣及宣傳,但同時也助長了其他模倣者的銷量,他稱:“我們不想再被別人搭便車了!”
劉培齡又提到,“元朗榮華”商標已在內地註冊,加上月餅盒上採用已註冊的“花好月圓”商標,其他人難以模倣。代表律師溫旭則補充,由於“元朗榮華”已註冊,若之後出現新的倣冒者,香港榮華憑一張註冊商標證就可以通過內地工商部門或法院維權,而不需要像現在這樣,要舉出幾十年來的使用證據。
不會取代“榮華月餅”
溫旭還解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註冊商標若三年不使用則會被撤銷,因此,“元朗榮華”若不及時使用在月餅産品上將會被撤銷。另外,“未註冊馳名商標”主要保護的是相同或類似商品,雖然“榮華月餅”是未註冊商標,但它的保護範圍主要限于月餅及月餅有關的糕點類商品;而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具有地域的限制,對於産品之前沒有觸及的邊緣小地方,香港榮華會處於被投訴的風險當中,啟用“元朗榮華”有利於香港榮華的其他商品在全國各地的推廣與宣傳。
至於提及新品牌會否最終取代原有的“榮華月餅”,溫旭則予以否認。他説,公司將會一直使用“榮華月餅”商標,今年同時使用兩個品牌是基於市場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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