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與“會計師”有沒有區別?“會計事務所”與“會計師事務所”又有什麼分別?普通人難以分辨的專業術語現在在香港成了一些人的生意來源。
山寨公司常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基礎上去掉一個“師”字來魚目混珠
香港會計師公會(簡稱“公會”)數據顯示,2012年度新增的132宗投訴中,有32宗涉及非執業會計師或非執業會計師事務所。投訴人大都來自內地。不少人都是在使用這些山寨會計服務公司(簡稱“山寨公司”)後一段時間,才發現被忽悠,更有甚者因此蒙受損失。
“隨著兩地經貿融合日益增加,越來越多內地人士到香港經商,在不熟悉香港法規的情況下,很容易走入陷阱。”香港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丁偉銓説。
“雖然香港法例規定,只有執業會計師(相當於內地的註冊會計師),也就是持有執業證書的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才可以簽發審計報告,但不少山寨公司都被發現越線從事執業會計師的工作。”香港會計師公會副會長陳美寶説。
陳美寶説,山寨公司的受害者主要是內地人士在港開設的中小企業,在不熟悉香港法律制度的情況下,這些企業很容易走進這些冒牌會計師事務所的陷阱。這些山寨公司通過各種手段混淆視聽,常用手法是在公司名稱上打擦邊球,像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基礎上去掉一個“師”字來魚目混珠。為了招攬生意,山寨公司最常用的就是以低價吸引眼球,往往是直接在執業會計師行的服務價格上打折,部分折扣更可能低至五折。
“聘用山寨公司進行專業服務,最終後果都是得不償失。”陳美寶説。部分山寨公司還會教唆客戶逃稅,通過謊報“沒有業務”避開審計要求來逃稅。但最終都難逃法網,客戶除了要補交稅款,還要向香港稅務局解釋過往的錯誤申報,繳交罰款。香港法例規定,任何人蓄意逃稅或協助他人逃稅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5萬港元、少徵收稅款3倍的罰款以及監禁3年。
針對山寨公司的執法力度、處罰力度都有待提高
丁偉銓指出,山寨公司的生財之道就在於偷工減料,省略獨立審計步驟來降低運作成本,有些甚至完全倚賴客戶所提供的管理賬目而不加核證。
聘用山寨公司導致的不良影響深遠。對客戶而言,不僅是重新審計的問題,還可能影響商業運作,包括與銀行洽談貸款等,更可能賠上公司信譽。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追究責任。
香港中小企促進聯會會長林國雄博士指出,山寨公司目前處於“無人管”的狀態,法例上的確有漏洞存在。針對山寨公司的執法力度、處罰力度都有待提高。會計師公會統計顯示,2005年的9宗投訴中,僅有一宗定罪。2006年有7宗投訴,也只有一宗遭警方發信警告。目前的檢控、責罰力度並不具阻嚇作用。
林國雄呼籲公司不要貪小便宜選用山寨公司的服務,對於一些聽起來就不合邏輯的建議更要慎之又慎。香港會計師公會也呼籲,要徹底斷絕山寨會計公司的生路,就要審慎選擇,從踏出第一步開始就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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