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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次出臺“可食用”畜禽目錄 狗未列入其中

2020-05-29 15:0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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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5月29日電 (記者 陳溯)中國農業農村部29日正式對外公佈《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首次明確家畜家禽種類範圍,就此明確了“可食用”畜禽的範圍。

  《目錄》共列入了33種畜禽,其中,傳統畜禽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鹋、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農業農村部負責人介紹,《目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屬於畜禽養殖的正面清單,列入《目錄》的適用於《畜牧法》管理。“這些畜禽都是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主要用於農業生産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等産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

  在《目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狗是否列入《目錄》”引起社會關注和熱議,此次公開的《目錄》並未將狗列入其中。

  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表示,大多數意見贊成狗不列入《目錄》,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係更加密切。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人們的文明理念和飲食習慣不斷變化,一些關於狗的習俗也會發生改變。《目錄》屬於正面清單,狗雖沒有列入《目錄》但也不屬於野生動物,並不意味著不能養。對於狗的管理,今後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聽取各方意見基礎上,進一步實現規範管理。

  還有一些建議將蛙類列入《目錄》。該負責人表示,蛙類是兩棲動物,不屬於家畜家禽,不能列入《目錄》。農業農村部與國家林草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明確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由農業農村(漁業)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完)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