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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減稅”政策昨公佈 6大專項扣除 單位個每人平均可申報

2018-12-24 09:03:00
來源: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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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稅“減稅”政策昨公佈 個稅、大病、房租扣除標準提高

  6大專項扣除 單位個每人平均可申報

  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將自2019年1月1日起與新個人所得稅法同步施行。在此次個稅新政策中,除了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以外,最受關注的就數對於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共6項在內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後的條例將自2019年1月1日起與新個人所得稅法同步施行,目前距離個稅新政的正式施行已經只剩不到10天時間。繼國家稅務總局本週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後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進行正式公告後,對於人們最關注的個稅新政中“專項附加扣除”的辦理方法,昨天晚間也由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佈。

  此次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一大亮點是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優化調整了稅率結構,提高了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並相應健全了個人所得稅徵管制度。為保障新個人所得稅法順利實施,國務院近日在對1994年制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作出修改時,也優化了與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相關的納稅服務,明確工資、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綜合所得在匯算清繳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以委託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匯算清繳。

  大病醫療扣除調至每年80000元 

  在此次個稅新政策中,除了已經實施的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以外,最受關注的就數即將實施的對於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共6項在內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由於這些扣除項都集中在最基本的民生領域,涉及千家萬戶,因此也被稱為“最接地氣”的個稅新政——

  (一)子女教育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二)繼續教育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繼續教育的支出,按照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每月400元、技能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技能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由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本人扣除。本科以上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由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本人扣除;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可以選擇由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本人扣除,也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三)住房貸款利息

  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而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選擇確定後,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四)住房租金

  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住房租金支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如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雙方在當地均沒有住房而各自租賃住房的,只能選擇一方扣除;如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雙方在兩地均沒有住房而各自租賃住房的,可按規定標準分別進行扣除。

  (五)贍養老人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分攤每月2000元(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具體的分攤方式包括均攤、約定分攤、老人指定分攤;約定或指定分攤的,需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確定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贍養義務人,包括被贍養人的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和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六)大病醫療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人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單位、個每人平均可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因此,納稅人可以在任職單位每月預扣預繳稅款環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也可以自行在年度匯算清繳環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對於納稅人由單位每月發放工資的預扣預繳稅款環節辦理的,根據規定,除大病醫療以外,對於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五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以選擇在任職單位每月發放工資預扣預繳稅款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其中納稅人在首次享受時,需要先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並報送給任職單位。任職單位比照“三險一金”的扣除方式,為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而對於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的自行納稅申報環節辦理的,如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以及對於無法按月享受的大病治療支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辦理時需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

  納稅人個人資訊可在APP和網站填報 

  稅務部門提醒納稅人,無論是在預扣預繳稅款環節,還是在年度匯算清繳環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一定要準確完整地填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並及時提交給任職單位或稅務機關。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為了方便、高效地傳遞納稅人報送資訊,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提供了通過紙質表格、電子模板、遠端辦稅端共三種方式,向任職單位或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其中,遠端辦稅端最為便捷,也可能將成為未來納稅人報送的最佳選擇。據悉,從2019年1月1日,稅務機關將正式發佈遠端辦稅端,包括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手機APP“個人所得稅”和各省電子稅務局網站。納稅人下載或打開這些遠端辦稅端軟體,通過實名註冊獲取登錄用戶名和密碼,並進入軟體操作界面,即可以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共6項在內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都集中在最基本的民生領域,涉及千家萬戶。但正是由於這些項目“很接地氣”,因此也存在著每個家庭的實際負擔情況差異明顯的特徵。為此,稅務部門在制定有關專項附加扣除具體範圍和標準實施細則時,也遵循了公平合理、利於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讓老百姓充分、便利、及時地享受到改革紅利。

  隨著6個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和標準正式明確,我國自1980年個人所得稅立法以來,政策調整規模最大、涉及人群最廣、減稅力度最強的一次個人所得稅制重大改革也已全面準備就緒。

  發放1月工資時未及時扣除的可延後補扣 

  隨著個稅新政策出臺,附加扣除備受納稅人關注。不過,由於目前距離1月1日已僅剩不到10天,很多希望通過單位按月預扣預繳稅款的納稅人,擔心來不及報送個人家庭資料影響1月份享受扣除。對此,北青報記者昨晚從北京市稅務局了解到,若個別單位1月份未能及時扣除,可在2月份乃至以後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1月份可以享受扣除的部分。

  針對部分納稅人擔心個稅扣除操作複雜會加重辦稅負擔,明年起除大病醫療實行年度匯算清繳外,其餘5項均可在單位預扣繳環節完成減稅。納稅人只需將有關憑證留存備查,申報時並不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部門主要採取事後核查的方式來減少逃漏稅問題。

  在辦稅方式上,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全面上線後,納稅人可自主選擇手機端或WEB端填列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實現全流程“指尖辦稅”,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為全面保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既懂政策,又會申報,稅務部門此前已經開展了大規模的政策培訓,並鼓勵和支援扣繳單位財務人員克服困難,盡可能滿足納稅人申報專項附加扣除需求,在發放1月工資時進行扣除。若個別單位未能及時扣除,可在2月份乃至以後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1月份可以享受扣除的部分。

  明年起月入萬元個稅幾乎為零 

  隨著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正式出爐,納稅人尤其是工薪族的個稅負擔將進一步降低。北青報記者測算,按照明年1月1日開始的新政,對於每月萬元收入的納稅人個稅將變得極少,而月入2萬元的納稅人減稅幅度將超過七成!

  按照個稅新政,北青報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在北京工作的小張,已婚,自己為獨生子女且有一個孩子正在上小學,父母已滿60歲,小張在北京沒有購買住房、租房居住,且正在攻讀在職研究生學歷,那麼他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租金、贍養老人4項專項附加扣除。

  假設小張月工資2萬元,在不考慮“三險一金”情況下,今年10月1日個稅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計算,他每月應繳納個稅3120元;10月1日以後取得工資,按每月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調整後的稅率表計算,應繳納個稅1590元,稅負水準降低近50%。

  在此基礎上,2019年1月1日實施專項附加扣除後,小張每月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如下: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15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共計扣除4900元。

  照此計算,小張每月應繳納的稅款降為800元,比今年10月1日後的1590元個稅又減少790元,稅負下降49.7%;比今年10月1日個稅改革前應繳納的3120元個稅少繳2320元,稅負水準降低74.4%。

  如果小張月工資為1萬元或以下,那麼2019年1月1日後取得工資,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後,小張應繳納個稅已經幾乎為零。

  (記者 張欽)

[責任編輯:孫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