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發佈共用單車規範文件徵求意見稿
交通運輸部22日發佈鼓勵和規範共用單車發展政策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的使用者應實名制註冊、使用,運營企業為用戶購買保險,鼓勵運營企業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
這份名為《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明確要求運營企業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
根據徵求意見稿,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徵求意見稿明確,“共用單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城市人民政府是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堅持“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範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則鼓勵和規範發展。
針對車輛投放問題,徵求意見稿要求各城市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合理佈局自行車交通網路和停車設施,推進自行車道建設,規範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點場所應當配套規劃自行車停車點位。
徵求意見稿提出,加強信用管理,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鼓勵公眾共同參與治理,形成企業主體、政府監管、多方參與的社會治理體系。
徵求意見稿提出要加強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標準化建設。運用生産許可、認證認可、監督抽查等手段,建立標準實施分類監督機制,促進標準落地。投放車輛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規定。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楊新徵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企業應當通過改進設計,加強運維,提升用戶騎行體驗。鼓勵制定團體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並適時制定基礎通用類國家標準,明確自行車基礎性技術要求。
對於首部國字號共用單車徵求意見稿,創大資本投資總監孫昊認為,政策有利於規範共用單車行業的發展,對於共用單車企業來説,可以避免用戶的信任危機,尤其是押金監管,有了政府的背書,有利於平臺信任度的增加。啟明創投合夥人黃佩華表示,根據速途研究院的共用單車市場調研報告顯示,摩拜單車的市場份額為56.56%,ofo的市場份額為29.77%,留給其他中小玩家的市場份額已少之又少。小型單車供應商的産能低、新政策的不斷出臺、如何做到智慧化,使得中小玩家與行業領頭差距拉開得越來越大,行業集中度顯然會提升。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