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羅爭光)記者14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通知和考核辦法,正式啟動第一批中央財政支援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對2016年底全國遴選的26個地級市試點地區提出試點任務要求和工作安排。
根據兩部門日前印發的《關於做好第一批中央財政支援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試點任務分為基本試點任務和特色試點任務兩類。基本試點任務是指在所有試點地區都要開展,並作為民政部和財政部年度考核重點的試點任務,特色試點任務是指試點地區根據本地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特點需要,自行選擇在試點地區所有或部分區縣範圍開展的試點,可在通知列出的4項任務範圍內自主選擇或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中央財政支援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的重點領域內確定。
通知結合當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點探索領域,對第一批試點地區部署了“7+x”的試點任務。“7”是指7項基本試點任務,即: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協同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試點經費保障機制;建立省級試點工作督促指導機制;開展試點地區特殊和困難老年人篩查摸底工作,為制定試點方案、明確服務重點等工作提供決策依據;推動形成以社會力量為主體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供給格局;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增加一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等。“x”是指各試點地區根據地區特點和實際,自行選擇開展的多項特色試點任務。
為了加強指導和評估,兩部門還制定了《中央財政支援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對26個試點地區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明確了考核程式、指標和評價標準,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試點地區的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結算上年度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和評定下一年度試點地區的重要依據。績效考核不合格的,扣減部分或全部補助資金,並取消該地區當年試點資格。績效考核優秀或合格的,撥付剩餘資金,保留該地區當年試點資格。績效考核優秀的,在撥付剩餘資金的基礎上給予適當獎勵,並在下一年度增加該地區所在省份的試點地區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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