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以145票贊成、1票反對、4票棄權,表決通過了環境保護稅法(下稱“環保稅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發佈主席令,2018年1月1日起環保稅法施行。
自去年6月環保稅法公開徵求意見後,一年半內這部新稅法就經過全國人大兩次審議並獲通過。環保稅法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後的第一部稅法,它將取代現行的排污費,加大對企業污染排放力度,保護和改善環境。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環保稅法獲得通過是中國環境保護里程碑事件,使得稅收法定原則邁出了實質性一步,也傳遞出當前中國經濟轉型,更加注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信號。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在25日舉辦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現行的排污費是實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慮到地方政府承擔主要污染治理責任,為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環境保護費改稅以後,擬將環境保護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參與分成。
排污費制度平移至環保稅
環保稅雖然是一個新稅種,但由於它本質是排污費改稅,因此不少特徵與現行排污費類似。
此次環保稅法分為5章28條,內容涵蓋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稅收減免、徵收管理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王清在上述會上表示,環境保護稅法制定過程中,遵循的原則之一就是將排污費制度向環境保護稅制度平穩轉移,所以銜接性規定較多。
首先,環保稅納稅人與現行排污費納稅人相一致,居民個人不用交環保稅。
根據中國人大網站公佈到環保稅法,環保稅納稅人主要是中國境內或管轄海域直接排污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營者,不包括居民個人和不具有生産經營行為的機關等。對向污水處理廠等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等行為也不徵收環保稅。
其次,環保稅的稅目依然是此前排污費徵收的四大類,即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爭議較大的二氧化碳未納入環保稅稅目。
環保稅法規定,只針對納稅人每一排放口的前3項大氣污染物,前5項第一類水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屬)、前3項其他類水污染物徵稅,所以並非是對納稅人排放的每一種大氣和水污染物都徵稅。
再次,在徵稅標準上,此次環保稅設計的依據,也是來自現行排污費計費辦法。比如,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沿用了現行的污染物當量值表,並按照現行的方法即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作為計稅依據。
最後,此次環保稅的稅額標準,也是以現行的排污費收費標準為基礎。
比如,目前國家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徵收排污費的標準分別是不低於1.2元和1.4元,這也是環保稅稅額的最低標準,地方政府可以在此標準的10倍範圍內調節。
王建凡表示,推動排污費改為環保稅,有利於解決排污費制度存在的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預等問題,有利於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和遵從度,強化企業治污減排的責任。有利於構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的綠色稅制體系,有利於規範政府分配秩序,優化財政收入結構,強化預算約束。
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此前執法剛性不足的排污費,企業不交費是不守規矩,而現在如果不交環保稅那就是不守法,因此環保稅對企業的約束將明顯加強,企業排污成本將真正由自己承擔。
環保稅收入完全歸地方
隨著今年營業稅改增值稅全面推開,地方政府失去了主體稅種營業稅,近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2017年要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總體方案,抓緊提出健全地方稅體系方案。
王建凡透露,考慮到地方政府承擔主要污染治理責任,為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此次新開徵的環保稅收入擬將完全歸地方。2015年排污費徵收額為173億元。
馮俏彬對第一財經分析,此前學界討論也是環保稅作為地方稅種,因為環保稅屬地特徵很明顯,日常企業排放指標監測、監管、徵收都由地方政府來做,因此這個稅種歸地方既是當前地方稅體系構建的必然,也是調動地方積極性,將環保稅落到實處。
不過,環保稅收入全部歸地方,不少學者擔憂地方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可能會鼓勵企業多排污,産生負面激勵。
馮俏彬也有這樣的擔憂。她認為需要通過加強監控、增強透明度和加大公眾、媒體等的監督力度,來規避這樣的行為。
事實上,此次環保稅立法通過設定上限,來規避地方政府為增加收入而大幅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