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8月9日電 題:60元出售銀行賬戶,“有償開戶”風險重重
新華社記者王凱蕾
在一些微信群裏,不法分子用幾十元的蠅頭小利誘騙人們“有償開戶”的事件不時發生。近期,中國工商銀行廣州友誼支行就成功堵截了一起利用微信圈誘騙學生出售銀行賬戶的事件。
將個人金融賬戶出售、出借給他人使用,自身可能會遭受哪些損失、産生怎樣的後果?這種“租售”來的銀行賬戶通常可能用於哪些非法活動?
輕鬆的“生財之道”:60元賣掉個人銀行賬戶
“學生們一個接一個,來要求開立銀行賬戶,説是用來存暑期打工的兼職費。”工行廣州友誼支行行長香喜雲説。
2016年6月初一個星期天的上午,工行廣州友誼支行陸續進來了十多個大學生樣子的學生,説是附近國防工業職工大學的學生,因暑期兼職需要辦理新開銀行賬戶。
有別於一般新開戶人,這些學生幾乎都不能完整説出自己計劃預留的電話號碼,一些學生還拿出紙條來邊看邊説。
這些異常舉動引起了銀行工作人員的懷疑,“他們不應該記不得自己的電話號碼”,而且,這些學生幾乎都要求銀行在開戶後,同時開通U盾、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
銀行經辦人員經過仔細詢問才明白,原來這些學生開立的賬戶並非是給自己使用,而是將戶頭轉賣給其他人並收取60元的報酬,業內俗稱“賣戶頭”。
經網點工作人員耐心解釋,學生們才知曉出借銀行賬戶的危害,取消了原開戶計劃,並通知部分在其他銀行已開立賬戶的同學停止出租、出借賬戶行為。
隨即,銀行網點與轄區派出所聯繫,廣州越秀區華樂街派出所民警經過調查發現,該事件為犯罪分子利用大學校園的微信兼職群,發佈購買個人銀行賬戶的資訊,誘導學生協同進行違法行為。犯罪分子登記了報名學生的姓名、電話號碼等資訊,並現場向報名學生每人派發新電話卡用於銀行電話核實,同時要求其開戶時預留統一密碼。
香喜雲告訴記者,涉及“賣戶頭”的學生共有十余名,“他們防範意識較弱,沒有了解別人要拿銀行賬戶去幹什麼。一些學生收到‘有償開戶’的微信資訊後,還做起了義務宣傳員,和朋友説有這樣一個輕鬆的‘生財之道’。”
“有償開戶”騙局:“租售型賬戶”常被用於非法活動
“暑期大學生們兼職、求職增多,一些犯罪分子於是乘機打起了主意。”工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保衛部相關工作人員説。
近年來,不法分子使用偽冒證件辦理開戶、挂失、個人網銀註冊等案件頻發。僅工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去年以來即成功堵截偽冒證件辦理業務1000多起。
一家股份制銀行廣州分行的個人金融部負責人劉輝告訴記者,曾經有公安部門前來調閱涉及跨境洗錢犯罪嫌疑人的銀行賬戶,發現其使用的賬戶是從別人手裏“借”來的。
“當銀行和公安部門找到出借銀行賬戶的客戶時,客戶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劉輝説。
業內專家指出,把銀行賬戶出借或賣給別人使用,存在非常大的風險。通常,出售、出租、出借的銀行賬戶,會被用於電信詐騙、洗錢、逃稅等非法活動。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一些普通百姓對出售銀行賬戶的危害性認識不夠,而相關監管和處罰力度也有些落後。
“比如這次事件中,我們只能對涉事人員進行勸阻,有些學生聽進去了,有些學生則轉而去其他銀行開戶。對此,我們也無能為力。”香喜雲説,近年不時發生出售、出借型賬戶被捲入紛爭或案件。
有的當事人因此碰到不必要的麻煩,不僅損害個人信譽,對於今後買房、買車、貸款、出行均有影響,有的當事人甚至遭遇牢獄之災。
“不法分子一般針對部分地處偏僻、經濟較為落後地方開展‘有償開戶’詐騙,以及利用諸如學生等涉世未深的群體行騙,給銀行和相關監管部門的查處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工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保衛部相關工作人員説。
金融詐騙“替罪羊”:勿貪小利掉陷阱
“不就是把賬戶借給別人用一下嗎,我又不知道他做什麼,需要負什麼責任呢?”在採訪過程中,廣州某技術學院的學生這樣説。
工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保衛部相關人員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出借銀行賬戶是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的違法行為,會追究出借人相關的民事責任。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如有該項行為,非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元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而在我國刑法有關洗錢罪的條款中,對為犯罪分子提供資金賬戶也有相關處罰規定。
據介紹,出租或者出借資金的身份證件或銀行卡賬戶,可能會産生以下後果:他人借用自己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可能協助他人完成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可能成為他人金融詐騙活動的“替罪羊”;個人誠信狀況受到合理懷疑;因他人的不正當行為而致使自己的聲譽和信用記錄受損。
“身份資訊、銀行賬戶資訊是重要的個人資訊,一定要妥善保管,切勿貪圖小利向他人提供,避免掉進此類‘有償開戶’的詐騙陷阱。”工行有關工作人員提醒。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