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這次要求機構全面自查包括治理風險、産品風險、資金運用風險等十大風險;對於自查不認真,瞞報、漏報甚至零報告的,監管部門將採取監管措施,進駐公司幫助開展自查工作,進駐期間公司依法停止接受新業務。
酷暑難當,保險機構們迎來一場全面自查整改風暴。業內人士認為,這次要求自查的規定之細緻之全面,是史無前例的,尤其是保監會還提出,倘若自查不合格,保監會將進駐保險機構幫助公司一起查,並且要暫停新業務。不過,何為自查不合格,標準是什麼,會産生什麼效果,目前還存疑。
8月2日,記者獨家獲悉,保監會向各保險機構下發《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保險機構“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保險機構就十方面的風險問題進行自查整改,整改完後,監管將進行抽查。從流程來看,這一行動屬於2014年底保險系統內“ 加強內部管控、加強外部監管、遏制違規經營、遏制違法犯罪””專項檢查運動的 “回頭看”的階段。
據記者了解,此次保監會對保險機構自查和監管部門檢查的要求比以往更加具體,“回頭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幾乎涵蓋了保監系統的所有部門。
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自查的十方面的風險中,首當其衝的是公司治理風險。重點檢查公司治理規範性、關聯交易合規性、股權結構真實性,以及股東虛假出資問題。
其二是産品風險。重點檢查人身險公司産品開發管理流程、制度執行情況,以及産品監管制度執行情況。
其三是資金運用風險。重點檢查重大項目投資決策的合規性,股票、股權和不動産等投資業務內控的有效性,通道類業務的規範性,以及海外並購風險。
其四是償付能力風險。重點檢查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制度、資本約束機制、三年資本規劃,以及預防償付能力不足方案的制定,改善償付能力的舉措和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第五是資産負債錯配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利差損風險。關注保險公司資産負債的久期匹配和收益率匹配情況,重點檢查業務現金流、資産流動性情況和流動性風險的防範應對,存量業務利差損風險狀況和利差損風險的防範應對情況。
第六是跨市場、跨區域、跨行業傳遞的風險。重點檢查網際網路高現金價值業務、保險機構依託網際網路跨界開展業務情況,以及非法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問題。
第七是群體性事件風險和聲譽風險。重點檢查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非法集資等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風險。
第八是“五虛”問題及整改情況。重點檢查虛假承保、虛假理賠、 虛假批退、虛列費用、虛假仲介業務等“五虛”問題及整改情況。
第九是重點領域業務經營的合規性。重點檢查商業車險業務,以及農業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經營的合規性。
第十是內控有效性風險。重點檢查案件管理、資訊系統安全性等。
對於上述十方面的風險自查,《通知》分別針對每一項進行了細緻規定。如公司治理風險方面,保險機構要對關聯交易的合規性進行自查,包括保險公司關聯方管理、關聯交易及資訊披露情況。重點關注:在資金、資産、人事和資訊等方面的關聯交易管控制度、機制是否完善;與股東單位的關聯交易及管理情況,是否存在通過借貸、資産劃撥、抵押、擔保、再保險等方式轉移資金、資産,是否存在有重大風險的不當關聯交易等。
保險機構還應自查股權結構真實性,包括股權結構逐級披露、股東關聯關係情況。重點關注有無代持,是否存在關聯持股、超比例持股等問題。股東虛假出資問題,主要檢查以下內容:股東是否直接或間接通過以下方式向保險公司投資:銀行貸款及其他形式的債務資金;信託資金、委託資金等非自有資金; 利用保險公司投資信託計劃等金融産品的有關資金;利用保險公司存單質押獲取的資金;通過質押保險公司股權獲取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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