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6月16日電 題:添加劑製成“海蜇絲”,尿素等加工假皮蛋——揭秘問題副食小菜造假黑幕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呂昂、方列、翟永冠
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用食品安全”為主題的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正在全國各地舉行。食品安全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要確保“産”得安全、“管”得到位,才能切實防範食品安全風險。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近期,多地出現假海蜇絲、假鴨血、假皮蛋等問題副食小菜。這些人工合成的食品,有的使用非法添加劑甚至有毒有害化工原料,有的將合法的添加劑當成原料,用法、用量十分“任性”,健康風險很大。
兩三年賣出8噸多假海蜇絲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食藥環支隊根據線索,近期在織裏鎮商城路農貿市場內抓獲犯罪嫌疑人袁某某3人,現場查扣問題海蜇絲300余斤。袁某某交代,已銷售假海蜇絲近一年,非法獲利7萬餘元,“秘方”是專程到江蘇常州“拜師學藝”得來的。湖州公安隨即奔赴江蘇常州,抓獲以“師傅”賈某某為首的制售假海蜇絲3人犯罪團夥。
“這個制假窩點隱蔽在常州鐘樓區鄒區鎮一處簡易的農村民房中,室內遍地污水,原料、工具隨意堆放。”參與抓捕的湖州市公安局織裏分局織北派出所副所長張利鋒説,“用來浸泡假海蜇絲的白色大桶都已發黑、沾滿污漬,但經‘特殊工藝’製造出來的假海蜇絲十分白亮。”警方現場查扣假海蜇絲成品1噸多,海藻酸鈉、氯化鈣、硫酸鋁銨原料十余袋。
賈某某交代,其生産、銷售假海蜇絲已兩三年,主要通過淩家塘市場攤位販賣給周邊的夜宵餐飲店,累計流入市場的假海蜇絲已有8噸多。
警方介紹,這起假海蜇絲案件非常典型,生産窩點隱蔽,往往藏身偏遠郊縣的農居房內,外人一般很難察覺;多采取家庭作坊的模式,涉案人員多是親戚關係,以降低被外人告發的風險。
涼拌菜、配菜、燒烤食材問題多 添加劑被任性使用
記者梳理髮現,近年來,像假海蜇絲這樣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甚至有毒化工原料制售食品的案例時有發生,多數集中在涼拌菜、配菜、燒烤食材等副食小菜。
今年1月,江蘇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杜樂意有期徒刑3年6個月。經查,杜樂意將鮮牛血利用速效強筋劑加工成食用血塊,按鴨血銷售牟利。
此外,多地還曾曝光利用尿素、海藻酸鈉等原料加工製作的假皮蛋,用鴨肉經香精、嫩肉粉加工包裝而成的假羊肉串等。
記者調查發現,問題副食小菜中普遍使用非法添加劑,有些即便使用的是合法食品添加劑,其生産工藝也不符合相關規範。
假海蜇絲就是將合法的添加劑作為“原料”。據賈某某交代,通過一定的工藝與合成産生化學反應、凝固成“人造海蜇絲”。
食品安全專家表示,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添加硫酸鋁銨等的食品中,鋁的殘留量應小于等於100mg/kg,毫無海蜇成分的假海蜇絲鋁殘留量高達486mg/kg,已嚴重超標。長期食用含鋁食品會影響人體對鈣、鐵等的吸收,導致骨質酥松、貧血甚至破壞人體的神經系統。
據業內人士透露,像容易導致黏膜損傷甚至高氯血症的漂白粉,長期食用會影響肝臟甚至可能造成癌變的保鮮粉等,在多地被一些豆芽加工黑作坊濫用。
天津科技大學食品工程與生物技術學院專家告訴記者,合法的食品添加劑在改善食品品質中發揮積極作用,但這些技術和添加劑在黑作坊中濫用,會生産加工出不符合標準、有害健康的食品。而一些使用非法添加劑甚至有毒化工原料的“黑心食品”,會對人體健康産生嚴重威脅,有的地方甚至出現“當地人不吃當地加工生産食品”的現象。
違法成本低,“三小”監管地方立法亟待加快
業內人士表示,製作問題副食小菜的黑作坊,其主要供貨對像是郊縣小餐館以及無證大排檔、燒烤攤點,一般不會進入衛生規範的超市、餐飲店。此外,副食小菜類作為容易被忽視的配菜,消費者通常只是偶爾食用,每次食用量也不大,即便感覺味道不對也很少追究。
據了解,假海蜇絲成本約每斤1元,對外批發價約每斤3元,市場價為每斤6元至8元,遠低於天然海蜇絲每斤10多元的售價。
與此同時,非法使用添加劑制售食品的違法成本並不高。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副局長單永傑坦言,從現行法律執行來看,如果使用合法食品添加劑、而非主觀故意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通常會按照“生産、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罪”定罪,即使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也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如果僅僅是查獲、未有食物中毒等受害群體報案,處罰可能會更輕。
此外,一些地方相關部門對副食品領域的違法打擊也存在短板。單永傑表示,湖州于2014年在浙江省內率先成立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支隊,以更專業化的警種來加強日常巡查監管,所以這次在湖州發現假海蜇絲線索後能快速反應,跨省打擊制假窩點。雖然目前全國多地已成立省級食品藥品犯罪專業偵查機構,但在區縣一級往往人員配置不夠,難以形成食藥犯罪常態化巡查及打擊。
業內人士認為,食藥監部門在查處食藥違法案件時,由於職能差異,往往存在用行政處罰代替移交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處罰的“以罰代刑”現象,“行刑銜接”不暢一定程度導致了食品安全犯罪成本降低。在地方設置“食藥警察”機構,有利於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食品安全案件,及時執法取證,讓食藥監管真正“長出牙齒”。
對於假海蜇絲、假鴨血等食品安全問題多發的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三小”監管,雖然去年實施的新修訂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要求各省制定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但目前僅有內蒙古、陜西、廣東、河北、江蘇等少數省區按要求制定了相關地方性法規。專家呼籲,有關“三小”監管的地方立法進程亟待加快,才能真正強化食品安全監管,避免“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難以在基層落地的尷尬。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