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啟動居民商業健康險個稅試點
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險可享個稅抵扣 稅前扣除不等於直接減稅
記者從天津市地稅局獲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啟動居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凡天津市納稅人購買由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産品指引框架設計的、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均可按照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限額標準享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適用範圍和標準
天津市地稅局有關人士介紹,對於相關個人自行購買的情況,按照每月不超過200元,一年內不超過2400元的標準進行扣除;對於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單位和個人共同購買的情況,單位負擔部分視同個人購買,按照每月不超過200元、一年內不超過2400元的標準扣除;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按照每年不超過2400元標準據實扣除。
適用個稅扣除的險種
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産品,是指由保監會研發並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的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健康保險産品。
健康保險2400元的稅前扣除並不等於直接減稅。那麼,如果以這筆可獲免稅的資金購買保險,可以買到什麼保障呢?保險業內人士表示,眼下市場上的健康險品種繁多,以2400元購買保障全面的險種,保額可能不是很足,但仍有不少選擇。雖然每個月減免的稅收金額有限,購買健康險的成本不會大幅度下降,但這個稅收優惠政策,會讓更多的人去了解商業健康保險。(記者 岳付玉 通訊員 曲明 楊瑾)
個人購買健康保險産品享受減免所得稅稅額表
月實發工資(元) 月最高減免稅額(元) 年最高減免稅額(元)
不超過5000元 6 72
5000元—8000元 20 240
8000元—12500元 40 480
12500元—38500元 50 600
38500元—58500元 60 720
58500元—83500元 70 840
超過83500元 90 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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