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改委近日發佈通知,自2015年11月20日起,啟動深圳管道天然氣工商業用氣價格聯動機制,同步調整完善深圳非居民用氣價格有關政策。記者了解到,自11月20日起,深圳工商業用氣最高限價下調0.23元/立方米,至4.57元/立方米,西氣東輸二線天然氣供應燃氣電廠最高限價下調0.70元/立方米,至2.58元/立方米,在最高限價內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價格。
深圳原公福(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食堂)用氣和原執行工商業用氣價格的醫院用氣調整為公用性質用氣類別(公用性質用氣是指黨政軍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醫院和企業職工食堂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氣),實行政府定價,具體價格水準維持目前的3.70元/立方米,暫不做調整。其中,部分醫院執行工商業用氣價格4.80元/立方米,改為執行3.70元/立方米的公用性質用氣價格。
深圳原特種用氣、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及社會福利機構用氣類別取消。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用氣按照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將在完善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中另行規定其具體價格。
相關人士分析,經此次調整完善,深圳非居民用氣分類已與廣東省有關規定一致;同時,氣價有所下降,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對減輕下游用氣行業負擔、促進經濟增長將起到積極作用。(記者/孫穎 通訊員/韋逸茗)
[責任編輯: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