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貿11月30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業務部門于11月份進行日常存貨檢查時發現重大財産損失事項,經初步核查預計缺失的存貨價值約為5億元。
2014年12月,上海物貿所屬無錫金屬材料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貿爐料有限公司與山西省絳縣明邁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明邁特”)分別簽署了《倉庫租賃及貨物保管合同》,協議約定無錫金屬材料分公司以及上海物貿爐料有限公司分別租用山西明邁特的倉庫儲存存貨,山西明邁特對存貨承擔保管責任。
公告稱,公司業務部門于2015年11月份進行日常存貨檢查,在此項工作中,公司于11月30日發現無錫金屬材料分公司以及上海物貿爐料有限公司存放于山西明邁特倉庫的鉻礦賬面記錄57.25萬噸(無錫金屬材料分公司存放數量為23.33萬噸,上海物貿爐料有限公司存放數量為33.92萬噸),經公司檢查人員現場初步盤查僅剩餘約24萬噸。公司檢查人員現場隨即與對方交涉,對方口頭回復稱缺失部分係已投入山西明邁特自身的生産中使用。就山西明邁特的該行為,公司正在進一步與對方交涉,並將採取包括司法程式在內的一切可用措施追回公司損失。上市公司持有上海物貿爐料有限公司51%股權,山西明邁特持有上海物貿爐料有限公司49%股權。
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10月11日,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上海物貿被立案調查。2015年6月12日,上海物貿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上海物貿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08年至2011年期間,上海物貿全資子公司上海燃料採用多種方法少結轉成本、虛增年末庫存,導致上海物貿2008年至2011年年度報告(合併)中資産和利潤總額虛增,成本虛減,存在虛假記載。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3276萬元、14842萬元、5531萬元和3031萬元。上海物貿未按《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在2012年年度報告中對2008年至201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進行更正,而是將2008年至2011年隱瞞的所有虧損作為2012年當年虧損反映在年度報告中,導致上海物貿201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記者 吳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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