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10月29日專電 眼下,隨著無人機産品的盛行,一些擁有無人機産品的單位和個人常常讓所屬的無人機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非法飛行,擾亂了空中交通秩序,威脅航空安全。近日,新疆首次對“黑飛”的無人機單位開出2萬元罰單。
據民航新疆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5月,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一單位在未辦理空域和任務審批手續,也未申報飛行計劃的情況下,使用“大白II型”無人機,在新疆尉犁縣附近進行航空攝影測量活動。
空軍某部雷達監測發現不明空情後,及時做出多項應急處置措施,為確保空中其他飛行器安全,組織相關航空器進行了避讓調配。在掌握確鑿事實證據的基礎上,民航新疆管理局按照《行政處罰法》相關程式,依據《民用航空法》相關條款對這一單位作出了2萬元行政處罰決定。
由於無人機具有操控方便、成本低的特點,在農林作業、地質勘探、航空攝影等方面有著廣泛的應用前景。在無人機的使用過程中,不少單位和個人法律意識不強,安全觀念淡薄,未經許可即非法飛行。
根據民用航空法相關條款,民用航空器未經空中交通管制部門許可飛行,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飛行,其所有人或承租人可能受到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飛行活動嚴重干擾空中交通秩序,威脅航空安全的,還可能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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