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機電設備製造品質總監辦公室主任饒道群,被控夥同生意人李軍,為上海一家公司中標工程提供幫助,以“諮詢費”名義索要394萬元。昨天,饒道群和李軍因涉嫌受賄罪在市二中院受審,兩每人平均不認罪。
案情 三峽專家退休後被查
上午10點,72歲的饒道群和52歲的李軍被帶進法庭。
饒道群是湖北人,大學本科文化。起訴書顯示,饒道群曾任原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機電設備製造品質總監辦公室主任、機電工程部品質總監、溪洛渡水電站水輪發電機組及其輔助設備採購項目評標委員會技術專家組副組長。
據媒體報道,在此次被查之前,饒道群已經退休數年。他的前同事曾透露説,在三峽工程開始籌備建設時,饒道群一直在集團機電工程部任職,後升至主任一職,其在職期間的工作內容之一,主要涉及三峽工程機電招標的具體執行。
另一被告人李軍是北京華盛凱瑞科貿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
被控招標過程中索賄
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1年,饒道群夥同李軍,利用饒道群代表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參與溪洛渡項目招標前期準備和機組評標等工作的職務便利,接受投標單位上海福伊特水電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伊特公司)請托,為該公司中標溪洛渡項目提供幫助,以“諮詢費”名義索要錢款共394萬元。饒道群分得206萬餘元,李軍分得187萬餘元。
檢方認為,饒道群和李軍事先達成共謀,以合作諮詢的形式向福伊特公司索取錢款。饒道群為福伊特公司謀取了利益,向湯某透露三峽公司內部相關資訊,在技術打分環節給福伊特公司打了高分。饒道群和李軍各有分工,共同佔有贓款,兩每人平均已構成受賄罪。
辯論 被告人不承認受賄
法庭上,兩人都不認罪。李軍首先接受法庭訊問,他稱自己只是諮詢服務,饒道群也沒許諾一定能幫忙中標。“我認識饒道群以後,為一些水利方面的企業做諮詢。”而對於和福伊特公司的聯繫,李軍則稱,“上海這家公司和我簽合同,是因為我和饒道群認識,他們認為我跟三峽集團也有關係。”
饒道群則稱,李軍曾在他生病期間給予很多幫助,並要求他介紹業務。他一拖再拖,直到快退休時,才隨意介紹了福伊特公司的湯某給李軍認識。饒道群稱,他沒有做過任何幫助福伊特公司中標的事,他作為評標專家打分是公正客觀的。饒道群還説,是李軍獨自和湯某合作,賺取諮詢費後曾經説要感謝他,他都謝絕了。而雙方之間的錢款往來,則是買賣紅木傢具所用。
公訴人兩人為共謀
公訴人宣讀了李軍此前的部分有罪供述和湯某的證言,並稱溪洛渡水電站的招標是從2007年開始的,但李軍于2006年就已和企業談及招標情況,這顯然並不正常。
李軍供述稱,2006年,他向饒道群提出,由饒幫助企業中標,由他負責聯繫以提供“諮詢服務”的方式從中賺錢。饒道群答應幫忙,並告訴他福伊特公司想投標溪洛渡項目。李軍稱,他所起的作用就是代替饒道群,出面和湯某談費用。原本雙方約定,中標後,按照中標合同金額的0.4%支付諮詢費。但因湯某對中標結果不滿,只給了0.3%(394萬)。
湯某證言稱,他是福伊特公司執行副總裁,曾請求饒道群在項目上多支援,饒道群就介紹他和李軍合作。湯某認為,饒道群德高望重,人脈深厚,對中標項目肯定有幫助,這才和李軍簽了協議。
此案未當庭宣判。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