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財政部獲悉,自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此次對中國農業銀行涉農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稅優惠政策涉及的業務包括法人農業、林業、漁業、畜牧業等貸款,小型農田水利設施貸款,農産品加工貸款,農村公路建設,農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個人農業、林業、漁業、畜牧業等貸款,農戶助學、醫療、住房等貸款共計有39項。
今年以來,政府針對金融扶持三農接連出招,除了數次降息和定向降準,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還罕見地“點名”幾家金融機構創新三農金融服務,其中對農業銀行專門提出要求:“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覆蓋全部縣域支行。”此次減收營業稅,正是對農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有力支援。
“這個文件提到的對中國農業銀行的涉農貸款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針對農村、農業、農民,希望通過對利息收入的營業稅的減免,加強金融對三農的支援力度,目標是對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一針強心劑,增加對農民、農村、農業的流動性投放。”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王澤彩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也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相配合、打組合拳的做法。通過增加對三農的流動性投放,提高城鄉統籌、促進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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