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到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將營改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領域。市場人士認為金融業營改增最早公佈的時間為6月初。
安永大中華區間接稅主管合夥人梁因樂告訴記者,目前,關於最後一批行業營改增方案的徵求意見稿尚未上報到國務院,預計會在6月底或7月初發佈。而在徵求意見稿中,金融業的增值稅稅率被定為6%。
普華永道中國中區流轉稅業務主管合夥人李軍則對本報記者表示,按照最新從各方面獲得的資訊判斷,金融業的營改增很有可能最早在10月1日開始實施,最遲則不會晚于2016年1月1日。留給金融企業進行營改增準備工作的時間已然不多。
方案或分兩步走
根據“十二五”規劃,在2015年年底前,營改增將全面覆蓋服務業。
從2011年營改增試點方案下發至今,目前僅有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幾大領域未被納入營改增“版圖”。
根據本報從參與政策研究的梁因樂及李軍處了解到的資訊,最後一批行業的營改增方案徵求意見稿尚未上報到國務院。
梁因樂表示,最終方案發佈可能分兩步走,即6月底或7月初推出的草案可能僅包含最後一批行業增值稅的稅率和框架性的徵收方法,而更細節的具體方案可能會在第三季度推出。
李軍則分析稱,如果金融業營改增草案能夠在6月順利獲得批准,預計相關政策會在之後的幾週內發佈,並且很有可能最早在10月1日開始實施。否則,文件發佈與實施日期會向後順延。
關於徵稅方法,李軍表示,目前看來絕大部分金融業務,包括息差收入、手續費收入及金融商品買賣收入等都會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按6%徵稅。而對於某些特別複雜且難以計算增值額的金融業務,目前許多金融企業紛紛建議是否可以按簡易計稅方法徵稅。如果獲得政策制定部門認可的話,意味著營改增後企業可能需要按照不同類型的業務分別採用相應的計稅方法和稅率。
仍有難題待解
3月6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全國“兩會”答記者問時表示,營改增是最傷腦筋的一個問題。
而金融業由於其子行業業務種類眾多,核算也比較複雜,因此業內普遍認為金融業在營改增過程中仍有一些難題待解。
李軍對本報表示,首先從技術上來説,一些業務的徵稅方式還未最終確定。例如逾期貸款是否要繼續就利息收入交銷項稅;金融商品買賣如果取得收益需要收稅,那麼如産生虧損是否能夠結轉;一些營業稅的免稅項目在增值稅制度下是否免稅等等。其次從申報上來説,是否可以匯總申報,在總行還是省級分行層面合併。
“第三,由於營業稅的申報只需用應稅收入乘以稅率即可,而增值稅則在日常需要開具和管理大量增值稅發票,可能遇到人手短缺的困難,而金融業中也缺乏具備營改增相應經驗的人才。同時,金融企業的系統在營改增下也需要進行大幅的修改。”他表示。
那營改增之後對金融企業本身的稅負和利潤會有什麼影響呢?梁因樂認為,從行業一般情況來看,金融企業普遍可以抵扣的進項稅不多。“銀行和保險公司費用中最大到小主要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基本性支出,這兩部分通常無法做進項稅抵扣。最後才是有機會進行進項稅抵扣的一些成本費用,而其中真正能抵扣的僅佔三成左右。”
而根據普華永道的分析報告,在所有金融行業中,由於證券及基金公司等細分行業競爭激烈、個人客戶眾多,稅負可能難以轉嫁,因此營改增政策對其的影響會比較顯著。
不過,梁因樂表示,如果從利潤角度來説,由於增值稅作為流轉稅可以轉嫁到最終消費者身上,因此金融企業可以通過調整産品價格使營改增對於其利潤影響趨於中性。
準備時間緊迫
“營改增對於金融企業來説並不是很困難的事,但有挑戰的地方在於每一項工作都是需要花時間去做的,因此整個準備的時間就會顯得很緊迫。”梁因樂説。
他表示,例如大型銀行有上百個以上系統,首先需要梳理清楚這些系統以及哪項業務對應哪些系統才能進行差異分析,這就是個不小的工程;又如,營改增之後,金融企業可能一天要開上千甚至上萬張發票,這些發票如何管理,系統如何與財稅系統對接,這對於之前與增值稅無關的金融企業來説需要在做業務時養成新的“習慣”。
根據普華永道的分析報告,金融企業應對營改增的工作大致分為四步:第一步先制定時間表,進行人員調配,匯總業務系統情況等準備工作;第二步進行差異分析制定實施計劃。
第三步是在文件出臺後進行具體實施,包括人員培訓、系統修改、制度修訂、業務流程修改等工作;第四步則是進行業務、財務、稅務、系統等方面的後續跟蹤。“根據我們的預計,整個準備過程起碼需要花費4~5個月的時間。”李軍表示。
不過,李軍和梁因樂表示,大多數大型金融企業已開始著手進行營改增的準備工作。“一些外資銀行去年下半年就已開始準備,而各個國有大型銀行今年上半年也開始了準備工作。而一些大型保險企業也已進行準備。”李軍稱,但有些中小型金融企業仍處觀望階段,可能想等待框架方案落地才開始行動,“但如果現在還沒開始準備,那到後期挑戰會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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