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稱,據內地媒體報道,政府的氣象部門在認證—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出售—某種至關重要的建築材料方面擁有壟斷權,並從中謀取豐厚利潤。
香港《南華早報》網站5月18日援引內地媒體報道稱,江蘇省宿遷市市長王天琦披露,當地氣象局的“防雷減災”氣象技術服務收費,僅宿遷這樣的普通地級市,2013年收費總額就達1064萬元人民幣。
王天琦援引這一案例以證明減少內地行政審批為何如此艱難。
報道稱,地方政府從出售和為用於防止電力系統電流激增的設備避雷器提供證書中謀取暴利。
對於所有房地産項目來説,每座建築物都必須裝有避雷器,而且這種設備必須是政府許可的。據報道,相關文件必須由與地方氣象部門有關的機構頒發。
報道稱,在一些地方,與氣象部門有關的企業還控制著這種設備的銷售,定價遠高於市場價格數倍,令私營企業無法參與競爭。
例如,一個17萬平米建築物的開發商為避雷器一項總共花費60萬元—其中包括顧問費和購買以及為設備獲得認證的費用。
“官方”企業的每個避雷器售價800余元,而在市場上購買僅需160元。
報道稱,必須從與政府有關的企業那裏購買設備,否則得不到相關文書。
去年中央電視臺報道,一位浙江省政府許可的為這種系統提供認證的杭州商人起訴該市氣象局,原因是氣象局要求他停止提供這種服務,氣象局對商人鄭宏光(音)説,他需要獲得氣象局的審批。
鄭宏光將氣象局告上法庭並且勝訴,但是他仍然沒有獲得許可—氣象局稱其從未為一傢俬營企業頒發過這種許可,因此不知道該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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