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起訴銀行獲支援,舉證有力成勝訴關鍵 提醒:晶片卡安全性更高,銀行卡密碼須妥善保管
本報訊(通訊員 李自慶 記者 張源源)人在南京、借記卡在身上,卻發生卡在天津被取走2萬元現金的“鬧心事”,不久前,南京一女子起訴發卡銀行索賠,獲得法院支援。記者發現,當事人發現問題後及時完成了挂失、報警、本人持卡取現3個步驟,為維權提供了有力證據。
事發:人在南京,卡卻在天津被取走2萬元
市民趙英(化名)2010年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京一家支行辦理了借記卡,今年1月,趙英的手機突然收到銀行發來的告知短信,稱她剛剛通過ATM機取款2500元,就在趙英一頭霧水時,她又接連收到類似幾條短信。意識到不妙後,趙英當即電話口頭挂失,但卡中的錢還是在4分鐘內被他人取走8筆,共計2萬元。
事發後,趙英立即趕至江寧公安分局高新園派出所報警,上午10點左右,她又趕到銀行辦理解除挂失手續,並當場持自己的借記卡取出卡中餘款1.14萬元。
訴訟:起訴銀行獲支援,舉證有力成勝訴關鍵
事發後,趙英找開戶行交涉賠償事宜,但銀行認為趙英的借記卡賬戶及密碼有可能洩露,自己無需擔責。後來,趙英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賠償2萬餘元損失及相應利息。近日,鼓樓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銀行發行的借記卡不具唯一性,在ATM機上不能辨別真偽,屬於銀行防範措施不當,判決銀行全額賠償。
承辦法官介紹,在該案中,趙英通過3個步驟固定證據,為自己維權提供了保障:首先:接到短信後第一時間撥打官方客服電話,確定自己賬戶確有取款行為,隨後口頭挂失、避免進一步損失;其次:本人到派出所報警,報警記錄可在民事訴訟中作為證據,證實自己人在南京;第三,本人持借記卡到發卡銀行辦理解除挂失,並取出卡上所剩餘款,以證實真卡確實在自己身上。
提醒:晶片卡安全性更高,銀行卡密碼須妥善保管
該案開庭時,銀行方面提出“原告曾用卡大量網上支付,存在明顯的洩露資訊、密碼可能”,但因缺乏證據支撐,意見未獲法院採納。
現實生活中,因網銀使用不當而遭受損失的大有人在。警方提醒,不法分子複製借記卡一定要獲得持卡人的資訊和密碼,市民在公共場所刷卡消費和銀行取款輸入密碼時,一定要養成遮擋保護密碼的習慣。另外,涉及個人資訊的證件等相關資料及其複印件要慎重保管。
涉及網路轉賬時,網銀密碼及驗證碼則是關鍵資訊,如果是個人原因外泄,起訴銀行無法獲得支援,此前外地就有因此敗訴的案例。記者從銀行方面了解到,相比可能被盜取資訊的磁條卡,如今多家銀行正在推廣安全性較高的晶片卡,通過晶片中的加密演算法,使不法分子很難破解並複製。
[責任編輯: 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