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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險生育險費率將下調 企業發紅包應繳稅

2015-03-13 08:22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稅總局局長 王軍

  交通運輸部部長 楊傳堂

  全國政協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胡曉義

  在昨天上午的人大全體會前,通過大會堂北門“部長通道”的多位部長,就教育均衡、養老、社保費率以及“搶紅包該不該交稅”等熱點問題回答了媒體提問。

  國稅總局

  親友發紅包不應收稅

  今年的春節,“紅包”甚至搶了春晚的風頭。對於發紅包是否要交稅的問題,國稅總局局長王軍表示,企業發的紅包應由企業代扣代繳稅款,親友間的小額紅包不應收稅。

  王軍表示,發紅包的前提是要合法合規,不能“暗渡陳倉”。“企業派發給社會個人的、中獎性質的紅包,應當繳稅,並由發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而親友之間、互發的娛樂性質的小額紅包,不應該被收稅。這既于法有據,又于情有理,與現行稅法並不相衝突。”“我覺得,搶紅包這事兒,偶玩怡情,大玩傷神,記者們覺得對不對?”

  網際網路有獎發票正考慮

  王軍説,怎麼樣改進有獎發票,就是紅包帶給他的思考。目前正在考慮網際網路的有獎發票。

  王軍介紹,為了加強以票管稅,稅務部門推出了有獎發票。然而,手撕的有獎發票很麻煩——得手動刮獎,有時還得跑不近的路程去領獎,手撕發票還不易於保管。“《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制定‘網際網路+’計劃。稅務部門也得改革管理手段,正考慮推出‘網際網路+發票+有獎發票’。”

  稅種將全部經人大立法

  關於稅收法定,王軍表示,根據部署,到2020年之前,要推動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讓改革後保留的稅種全部經過人大立法,還有一些新稅收也要通過立法來規範。

  “稅務部門會積極配合立法工作,積極推動《稅收徵管法》的修改。在新的法律沒有通過或者沒有生效之前,也要認真執行好現有的稅法和條例,堅持依法收稅,堅決不收過頭稅,堅定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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