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的一場新聞發佈會上,環保部新掌門人陳吉寧放出狠話:決不允許“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並承諾今年年內,環保部所屬事業單位的8個環評機構,率先全部從環保部脫離,其他地方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脫離,逾期不脫離的,一律取消環評資質。
政府工作報告也專門提到,今年要“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力度”,“清理規範仲介服務”。對於陳吉寧關於環評機構的脫鉤承諾,代表委員各有看法。有的説要拭目以待,年底看結果;有的説,紅頂仲介生産的土壤是政府部門的前置審批過多;還有的認為,紅頂仲介很多是政府部門的事業單位,他們的脫鉤更要與事業單位改革相配套。
一位熟悉環評審批的人大代表介紹説,很多環保部門的事業單位都有做環評的資質,它們所作的環保報告,在提交環保部門審批時,更容易獲得通過。現實中,也不乏這樣的案例,即便環評報告書還有很多漏洞,但由於環評機構的“紅頂”身份,也能順利通過。這樣的格局,對市場上的其他競爭主體是不公平的。
政府部門捨不得放權,將應該簡化的審批程式又指定給“紅頂仲介”承接,也是問題産生的根源。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政府參事室副主任劉志彪認為,紅頂仲介的存在折射出政府不願意放權的現實,將審批權的“紅章”從政府部門的“左口袋”轉移到了“右口袋”。
以政府背景的環評仲介為例,其解決之道就是與政府部門脫鉤。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環保廳廳長陳濛濛説,過去,環保領域的紅頂仲介尤其存在歷史的合理性。因為環保部門的行政力量薄弱,很多工作,比如,甚至審批前的技術審查都交給事業單位來完成,久而久之,就成了“慣例”。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對事業單位的職能進行分割,政府性的行為收歸政府,市場的行為要剝離出去。將環評機構和政府部門脫鉤,切斷環評機構與政府的關係,才能杜絕滋生腐敗的土壤。
對把審批權從政府的“左口袋”放到仲介“右口袋”的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溫州市長陳金彪就認為,目前政府的前置審批還是過多,而且不規範,導致紅頂仲介逐利。
《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事項的前置審批設定並沒有明確,很多前置條件是由國家部委的紅頭文件設定的,有的紅頭文件給部門“自行擴權”,並由紅頂仲介來執行。
比如,環評法規定,根據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影響的程度,視情形來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但環保部門出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卻要求,對環境影響很小的,甚至對環境沒有影響的項目也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另外,水土保持法中規定,“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要進行水土保護方案報批,但部門規章卻把範圍拓寬為全部區域,即所有建設項目。這樣,很多技術審批權都掌握在紅頂仲介手中。
陳金彪説,仲介機構已經成為減少前置審批的障礙。由於利益輸送的多樣化,造成了有審批許可權的仲介機構的服務內容無限增加。一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通常要涉及29類50多個仲介服務項目,幾乎每一項前置審批都伴隨著仲介服務。特別是一些涉及審批的仲介服務機構與審批主管部門利益捆綁在一起,造成壟斷或半壟斷經營,擾亂了市場,滋生了腐敗。
陳金彪建議,要凈化紅頂仲介的生産土壤,要對國家部門發文自行設定的、不合理的前置審批,按“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儘快取消,讓靠不合理審批生存的紅頂仲介難以為繼。
本報北京3月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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