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 據海關總署數據,2014年全國海關扣查進境“洋垃圾”19.2萬噸,是上年的3.3倍,這些“洋垃圾”主要包括電子垃圾、廢礦渣、舊衣服等。這些我國明令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通過種種“地下暗道”涌入國門後,嚴重危害水源、空氣、土壤等生態環境。
“洋垃圾”走私猖獗源於暴利。地處粵東的陸豐市碣石鎮,憑藉一條從越南經廣西入境再到碣石的走私路徑,近年一躍成為中國最大的“洋垃圾”交易市場之一。據海關緝私人員介紹,經過層層轉賣,境外百餘美元一噸的“洋垃圾”,經走私入境後分揀銷售,可牟取十倍甚至數十倍的暴利。
記者採訪了解到,國外供貨商賺取的是政府支付的垃圾處置補貼。對國內走私商而言,一噸成本在1000元至1100元人民幣的“洋垃圾”,從中分揀出的廢紙市場銷售價格在2000元人民幣/噸左右;牛奶瓶、礦泉水瓶等塑膠製品,市場銷售價格在7000元至10000元人民幣/噸;鋁制易拉罐等市場銷售價格也在4000元人民幣/噸左右。
實際上,世界上許多國家重視再生資源的回收與利用,每年發生大量可再生資源貿易,我國每年從國外進口大量廢物,並從中獲取資源,可以説既環保又經濟實惠。
但並非所有廢物都是“寶”。根據相關規定,我國將固廢分為:禁止進口類、限制進口類、自動許可類,分別對其制定目錄分類管理,環保部、商務部和發改委、海關等部門聯合發佈的《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中有明確規定。
南京海關新聞發言人、副關長顧勤介紹説,以廢紙為例,在我國符合環境保護控制標準,雜質含量不超過1.5%的廢紙,像(廢碎)瓦楞紙、紙板以及廢報紙、雜誌等都是允許進口的;而(廢碎)墻紙、涂蠟紙、複寫紙等雜質含量高、利用率低、回收成本高、環境污染危害大的廢紙則被禁止入境;城市生活垃圾更是在禁止進境之列。不少違法企業正是利用國家有關政策,將禁止進境的城市生活垃圾偽報成允許進口的“廢舊報紙”非法走私進境。
尤其可怕的是,未經分揀的走私“洋垃圾”往往“五毒俱全”。而很多廠家只注重經濟效益,回收過程不規範以及粗放式處理,對部分地區的水源和空氣都造成嚴重污染。曾參與洋垃圾查處的全國人大代表、淮安市清河區環衛事業管理處副主任孫國慶説,“現場接觸了兩天,就出現嚴重的上呼吸道感染和表皮感染症狀。且垃圾中的塑膠往往具有較大毒性,流入企業再生産很可能産生嚴重後果。”
一些走私者對沒有利用價值的垃圾“一丟了之”或者簡單處理掉,也造成了極大污染。江蘇張家港海關將在扣“洋垃圾”作為證據封存,儘管已經採取了很多措施,這些垃圾還是在過去一年裏造成了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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