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回應淘寶賣假貨
“現在生産假冒偽劣産品企業違法付出成本過低,要使企業支付不起甚至無法經營,處處受到限制,甚至罰得企業傾家蕩産。”昨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記者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就商事制度改革、淘寶賣假貨等熱點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右圖)。在回應大量的網購假貨問題時,張茅表示,網路交易不是法外之地,正在推進電子商務立法。
網路交易
“我本人也參加了網購”
此前,國家工商總局發佈了一項“2014下半年網路交易定向監測結果”,淘寶正品率為37%,此後阿里巴巴曾經和工商總局之間發生爭議。昨天有記者提問,網際網路企業發展和監管制度之間是否存在原則性的矛盾?在網購已經成為社會新常態的今天,工商總局在規範網購市場方面將會採取哪些新的措施?
張茅回答説,網路交易是一種新業態,而且發展迅速。去年,我國網購數額達到了27898億,佔據社會商品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0%,就是説,我們日常消費中的10%是通過網購來的,而且還以30%至40%的速度在增長。
“網購確實方便了消費者,促進了消費。我本人也參加了網購。”張茅説,特別是電商還製造了一個消費時點,比如“雙11”,2013年達到了350億,佔當時全國日消費品零售總額的50%;2014年達到570億,佔到了日消費品總額的70%。大家都覺得網購很方便。
網路交易不是法外之地
張茅指出,網購同時也存在著一些新問題。因為它打破了時空,不在現場,所以出現了比如誇大宣傳、假冒産品比較多、商品退貨比較難等問題,工商部門在處理這些問題的時候,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糾紛方面難度也比較大。
張茅表示,對於這種新的業態、新的商業方式,究竟怎麼更好地在規範中促進發展,確實是政府監管部門和企業面臨的一個新的問題。一是要加快法治建設,因為法律法規相對滯後,工商總局已出臺了《網路交易管理辦法》,但還不夠完善,現在正在推進電子商務立法。二是完善監管方式。網路購物有很多新特點,工商總局作為網路購物的主要監管部門,傳統監管方式已經不完全適用了,要通過資訊化方式解決。同時,也要對電商、網際網路企業指導,要求他們自律。
張茅指出,網際網路交易平臺要擔負起重要的責任,網路交易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按照法律和規矩來辦,也要講誠信、講信用,也要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比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商品七天之內可以無理由退貨,鮮活食品等除外。第三方交易平臺要對網店切實負起責任,加強自律和內部的監管。
假冒偽劣違法成本過低
有記者追問很多人關注淘寶賣假貨的事情,工商總局有沒有加強打擊假貨的計劃?
張茅指出,假冒偽劣問題涉及每個人的利益,也涉及保護智慧財産權。實體購物中也存在這些問題,網路購物更加突出。
解決這個問題最根本的還是加強企業誠信意識、建立企業信用體系。如果賣了假貨、侵犯了智慧財産權,就要有記錄,進入企業信用檔案,其經營活動就要受到限制。增強企業的信用自律意識,建立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治本之策之一。
張茅同時表示,政府有關部門,包括工商部門在日常的監管中,對於假冒偽劣産品要嚴厲查處,使得企業付出的成本高於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成本。總體來説,現在違法付出的成本過低,所以才出現這麼多的違法現象。如果增加了違法的成本,使企業支付不起,甚至罰得企業傾家蕩産,這樣,市場秩序才能有根本好轉,假冒偽劣産品才能逐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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