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1月1日起,浙江對企業退休人員增發基本養老金,這是我省自2004年以來連續第12年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增發基本養老金的對象為2014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全省共有439萬人可享受此政策。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普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根據各市職工工資收入水準、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當地平均養老金水準確定,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133元;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相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5元;同時,對高齡退休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水準。
本報通訊員 顏韜 樓春燕 本報記者 詹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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