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同時,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納入不動産統一登記範疇。
通知指出,要因地制宜,全面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各地要以登記發證為主線,因地制宜,採用符合實際的調查方法,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納入工作範圍,建立健全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實現統一調查、統一確權登記、統一發證,力爭儘快完成房地一體的全國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
通知要求,計劃在2014年年底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實際情況儘快調整工作計劃,增加農房調查等工作任務,並制定補充調查方案。
已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省份,要進一步規範已有登記成果,提高成果品質。本報北京電 (記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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