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輛政府用車等待檢測。資料圖
2015年新年伊始,有媒體報道,江西省新餘市對全市288家公車改革單位過去一年來租用公車情況開展突擊檢查,56家違規租車單位被點名批評並要求限期整改,個人補交違規租車費用8萬餘元。
一年前,新餘車改剛啟動,就有民眾擔憂車改後“公車照坐、補貼照拿”。如今是否真的出現了“兩頭吃”?記者深入新餘,探尋事件真相。
違規問題存在,車改是否失敗?
新餘市環境監測站站長劉新壓力很大,市紀委初步核實的環保局66次違規租車中,監測站佔了43次。
新餘是江西第一個天天發佈PM2.5的地級市,不少一線員工剛開始想不通:風裏來、雨裏去,都是為了工作,為啥要自己補交?
劉新自己掏2000元先交了,他召集大家學習車改文件,把車改前後的費用講給大家聽:車改後全站個人公務交通補貼經費一個月1萬元,公務交通專項經費一年1.3萬元,之前,站裏的三部車一年各項開支40萬元左右。最終,嚴格執行規定,監測站30名在崗員工補交12037元。
全市問題到底有多嚴重?“在此次集中檢查中,我們核查了2014年1月至10月間,288家市直單位的8255趟派車單,其中56家單位涉嫌違規,經最後核定,38家單位的200多人次補交違規租車費用80723元。”新餘市紀委常委胡永良告訴記者。
“與公車私用等腐敗現象還是不一樣的”,胡永良介紹,此次突擊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是部分單位和領導幹部違規使用單位公務交通專項經費租用公車從事一般公務活動。
“問題有,但新餘車改還是值得肯定。”新餘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傅水珠算了一筆賬,2014年公車運作經費(修理、燃油、路橋、保險等費用)同比減少1837萬元,降幅46.8%,加上解聘322名司乘人員一年的工資福利超過1000萬,每年用於更換車輛的費用匡算800萬—1000萬,“初步測算,車改後一年能省下近4000萬資金”。
層層把關,為何還有違規?
實行公車改革以來,新餘市成立了公車服務中心集中管理保留下來的公車,個人是無法申請用車的。
既然如此,為何還有200多起違規租車現象呢?記者和不少當地幹部探討原因。
一是利益驅動。文件講個人補貼用於工作,實際操作中,能派公車,節約自然歸己;二是單位和有關人員把關不嚴。記者翻閱了部分紀委下發的整改通知書和各單位整改報告,發現四類共性問題,部分單位和領導幹部違規租車;違規使用單位公務交通專項經費租用公務車輛從事一般公務活動;審核單位公務交通專項經費不嚴;資訊填寫不全、規避監督檢查等。
記者又查閱了《新餘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交通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第六條是:其他特殊情況用車,可以申請公務用車。
在新餘採訪,經常聽到各部門都反映,“我們情況特殊,個人和公務交通經費不夠。”
實際上,不少公務派車都往特殊上靠,或者慣性思維,“都是辦公事,用超了、突破了,肯定要追加呀”。
胡永良認為,車改後,經費使用至少有三道關口,各單位分管領導審核、財務審計監督、紀委紀律監督,出現問題“主要是部分單位和領導幹部,對公務用車改革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準,對紀律執行不嚴、監督不力。”
記者查閱新餘車改辦法得知,單位公務交通專項經費,按該單位個人公務交通補貼總額的10%—15%核撥。“很多改革走回頭路,就是因為開口子,哪個單位都可以講出一堆‘特殊’。”傅水珠認為,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於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統籌資金使用須公開透明。對特別重大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置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事項可申請公務用車,“一般公務活動不能開口子”。
記者了解到,目前新餘的各檔補貼都高於國家標準,因為是先行先試的改革,待江西省出臺規範後,新餘會相應調整。
自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以來,為遏制“既拿車補又坐公車”現象,新餘市著力於嚴肅公務用車改革紀律,陸續開展了不在崗卻領取車貼專項檢查、違規使用公務用車明察暗訪、違規租用公務用車等監督檢查工作,切實保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落到實處。
新餘市紀委表示,今後,對違反車改有關政策和紀律規定的,除責令改正、清退和補交相關費用外,對當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並在全市點名通報曝光;單位屢次違規的,將對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實行責任追究。(吳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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