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並軌”釋放積極信號
養老並軌的真意在於,在全社會形成基礎制度統一、公平的保障取向,使各類群體獲得積極正確的保障預期
“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問題,近期文件就要印發,印發後還要召開會議部署。”國務院副總理馬凱的這句話,在2014年年末引爆輿論熱點,關於“養老並軌”的全民大討論一路“延燒”至2015年。
2014年12月28日,在就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接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專題詢問時,馬凱表示,今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將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養老金改革方案已擬定,並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近年來,養老“雙軌制”被頻頻吐槽、抱怨。社會的熱切訴求得到了高層的積極回應。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的養老保險改革並列、並行。2014年7月施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至此,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已成定局,懸念僅在於“何時改、如何改”。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被視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等多項改革的“痛點”。撬動了這個“關竅”,與之相關的多項改革推進難度將大大削減。隨著改革文件的印發和施行,不同社會群體的養老保障問題將實現“制度上的公平”,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也將由原來的“碎片化”狀態,邁向更為統一、完善的發展階段。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