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王玨
新聞進行時
目前國家層面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建設基本完成,22省份完成了省級職責整合,但市縣一級普遍未啟動。
2015年下半年開始,陸續完成不動產登記操作係統軟件與信息平臺的對接,提供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服務。
按照計劃,2015年7月將上線試運行信息平臺;2016年完善平臺並擴大試運行范圍;2017年全面運行。
22日上午,國務院發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下稱《條例》),將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登記機構
縣級以上政府確定登記機構
《條例》規定,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解讀
社會觀念或阻礙推進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目前不動產登記推進面臨兩大阻力,首先涉及個人私有財產或者隱私,人們不願意配合。另一阻力是人為因素,一些地方或部門屬于擁有多套房的群體,不動產登記,無異于打破既得利益,所以大多不願主動配合。
平臺共享
信息納入統一平臺實時共享
《條例》規定,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信息、交易信息等應當實時互通共享。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9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二手房供應將繼續增加
張大偉分析認為,目前來看,政府相關部門在加快推進這一政策落地。一、二線城市都出現了大戶型、二手房上市增加的現象。預計隨著不動產登記的加速,大戶型、二手房供應將繼續增加。 特別是在最近各地都出現放松調控政策預期的時間點時發出這一信號,將影響市場走勢。
信息保護
權利人可查,未提“以人查房”
《條例》全文沒有提到有關“以人查房”字句。所謂“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詢的方式獲得他人的房產信息。
《條例》第26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應當依法採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27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以人查房”短期不能實現
此前外界將“以人查房”作為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看點,認為一旦執行,官員瞞報登記資產信息等情況將被剎車。但現在看來,“以人查房”短期內並不能實現。此次條例涉及不動產查詢方式的主要包括兩條,均用于保護被查詢人隱私。
法律責任
偽造不動產權證
可追究刑責
根據《條例》,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或者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虛假登記,損毀、偽造不動產登記簿,擅自修改登記事項,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普通市民影響不大
張大偉表示,《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本身並非調控。但標志著,中國房地產進入存量調整階段。對于普通市民來說,條例可能意味著公民擁有房屋情況的“全透明”。
對于此次條例對于普通人的影響,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認為“影響不大”。
湖南落點
盡快設不動產
登記事務中心
本報12月22日訊 今日,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方先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日前,省政府常務會議上明確,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盡快組織不動產登記制度實施機構,拿出具體實施意見,在省國土資源廳下設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按中央統一部署做好相關工作。
方先知表示,事實上,我省不動產登記工作早已開始,今年上半年已率先在瀏陽、芷江、澧縣三地進行不動產登記試點。他還表示,不動產登記對普通市民不會帶來影響,先前已經進行不動產登記的將不再重復登記。
另據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該廳已成立不動產登記統一辦公室,下一步將從各處室抽調人員進行充實。對于我省是否會出臺具體操作細則,該負責人表示,22日至24日,國土資源部正在召開不動產登記相關會議,各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參加,我省將根據此次會議的部署進行具體工作安排。記者 肖祖華
關注
真的能使
房價下降?
新規不瞄準市場調控,對樓市影響不大
此前有分析認為,對不動產進行統一登記,將使政府更容易查明哪些人擁有多套住房並徵收房產稅,官員會拋售房屋,造成供給增多的局面,從而對房價產生重大影響。
不過,專家認為,就房價本身來說,最終決定因素還是供求關係。即使不動產統一登記迫使官員可能拋售一定數量的房產,但佔據總量還是很小,影響有限。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首席研究員李戰軍認為,,不動產登記制度並不直接瞄準房地產市場調控。即使登記引起的少數“吐房”現象也不會撼動當前市場基本面。
滿堂紅廣州公司研究部高級經理周峰認為,在這麼多年的政策吹風期,官員如果有房子需要處理的,也基本上已處理完畢。他也認為,新規對降低樓價沒有太大作用。
能否成為
反腐利器?
新規並非為反腐,
但可能會“倒逼”反腐
值得關注的是,在保護個人產權隱私與房產信息透明化之間,群眾更關注後者。即便不動產登記的法理、法源上都不直接指向反腐,但調查顯示,近9成受訪者支持條例出臺後“以房查人”反腐。
一段時間以來,在各種座談會上,參與立法的專家一直不厭其煩地解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與“陽光立法”性質之不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屬于私法范疇,包括公務人員財產申報制度在內的“陽光立法”屬于公法范疇。物權法所說的不動產信息“公開”,是指對不動產交易利害關係人,不同于公法意義上的“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有社會監督性質,說明涉及公共利益事項,大夥要睜大眼睛,防止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發生。
專家認為,讓不動產登記承擔反腐功能,就把原來的職能搞混了。不過專家也認為,不動產登記,于執法單位對官員財產的調查會起到很大作用。 所以,條例雖並非為反腐,但可能會“倒逼”反腐。
綜合新華社、法制晚報
[責任編輯: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