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日有廣州、珠海的聽眾向中國之聲反映,他們在交通銀行及光大銀行的一些支行內,由銀行工作人員介紹購買的一種理財産品,到期後卻血本無歸。受害者人數多達200人,涉案金額高達7億。銀行方面則表示,相關理財産品不是銀行發行的。
受害人王先生説,在交通銀行廣州耀中支行購買理財産品已經6年多,接待他的一直是一位姓黃的客戶經理,2013年9月,在黃某的推銷下,他在交通銀行內購買了一款名為“中匯盈信九號”的理財産品:
王先生:我是2013年的9月22號簽約的,9月23號等於是起息了,等於是這個産品就成立了。應該是一年期應該在2014年的今年的9月23號到期。
根據相關媒體的報道,深圳中匯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中匯盈信九號”募資用途為向縱橫天地電子商旅服務有限公司發放貸款。在《深圳中匯盈信進取九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説明書》上寫到,這款産品採取了土地抵押等風控措施:縱橫天地關聯企業五豐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承諾以其持有的面積為140787.78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
王先生説,為了向他證明投資的穩妥性,耀中支行的客戶經理黃某還曾帶他查看抵押物,儘管只有複印件,但這款理財産品的利率在正常範圍內,又在銀行內成交,因此,王先生認為應該不存在風險:
王先生:銀行的定期利率是3.5,按照法律規定高於銀行4倍以下的都應該受到法律保護。那3.5乘以4應該是遠超過了11了,當時覺得也不是很高,所以我們才敢買。
然而,今年9月22號,在即將拿到本息的前幾天,黃某給王先生打了個電話:
王先生:但是沒想到,我曾經問過他,我説我到期以後我要拿錢。他説到期以後不能馬上拿,起碼要有幾天的這個到期日在途,銀行在途。我説那可以理解在途,完了我幾天我就可以拿了,我一直熬到21號還是22號,黃某打電話給我説,他説我告訴你不好意思,這個“中匯九號”的用錢的這個老闆上吊自殺了。
跟王先生有相同遭遇的,還有珠海的劉女士,她在光大銀行珠海分行購買了相同的理財産品:
劉女士:因為我們是一個普通老百姓,我們也不知道哪個是光大,哪個是,只要是這個光大賣的,而且是這個光大銀行的高級理財師,他是。我買的頭一年挺好的,到帳了,到第二年我又直接就買了,到帳以後我又把利息再加上本金,再加上用自己所有的錢都放進去了又買了,買了以後今年就出事了。他就説投資的老闆死了,我説死了沒事,我説那你銀行也得賠呀。
據統計,深圳中匯盈信進取九號投資企業、廣州中澤匯融七號投資企業兩個私募基金涉嫌詐騙,金額達7億多,200多名投資者陷入恐慌。大家找銀行,希望得到回復。
王先生:交通銀行現在這個辯解詞説是他們早就調走了,但是我們買這個産品的時候他還沒有調走。他是屬於銀行的人員,而且穿著銀行的制服,在銀行的辦公室來賣這個産品。
光大銀行珠海分行表示,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介入此事,廣州天河公安局經偵大隊工作人員也確認了案件正在偵辦當中。
不過,儘管是在銀行內成交、並由當時的銀行工作人員兜售,但是光大銀行珠海分行工作人員表示,相關的理財産品,並不是光大銀行的:
工作人員:您好,這個産品的話它不是我們,第一他不是我們光大銀行産品,如果是我們光大銀行的我們銀行肯定會負責的,肯定會全權負責的。然後他因為這産品的話他都是私底下向客戶銷售的,“中匯盈信九號”這個産品它不是光大銀行的産品,它是私底下從外面基金公司拿回來,私底下向客戶銷售的這個産品。
而在這起案件中,還有一個細節特別值得關注,就是這些客戶轉賬幾乎都是通過手機銀行或者網上銀行完成的,沒有通過櫃檯轉賬。
據了解,銀行職員私自銷售非本行自主發行、授權和簽訂代銷協議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理財産品的行為稱為“飛單”。這樣的情況,銀行究竟有沒有過錯責任?200多位投資者的資金又能否追回?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記者周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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