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財政部決定進一步取消和調整部分行政審批項目,並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行政審批事項方面,決定取消“以折股方式繳納探礦權採礦權價款審批”事項,今後不得以折股方式繳納探礦權採礦權價款。在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中,取消“註冊資産評估師”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此外,決定將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實施的“資産評估機構設立審批”“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設立審批”“仲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3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調整為後置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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