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16日電 (記者李麗輝、許志峰、吳秋余)17日滬港通正式啟動。滬港通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建立技術連接,使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此次滬港通試點,對內地個人買賣港股差價三年內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這主要考慮滬港通尚處於啟動試點階段,為吸引內地個人赴港投資,推動滬港通的開展,在稅收政策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免稅期限暫定三年,未來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和開放的總體情況等綜合因素再統籌研究。
根據內地和香港稅收安排以及我國與多數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的有關規定,對非居民的股份轉讓所得除少數情況外,基本是不徵所得稅的。因此政策上明確,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買賣A股的差價暫免征收所得稅。
除滬港通外,目前境外投資者已通過QFII、RQFII投資境內證券市場。考慮到QFII、RQFII和滬港通在交易性質和經濟實質上的類似性,在稅收政策方面宜通盤考慮。因此,對QFII和RQFII取得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産轉讓所得一併給予免稅待遇。
此外,自2014年11月17日起,對香港市場單位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上交所上市A股,按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