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0月30日電 (記者吳秋余)國家稅務總局今天公布了首批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共涉及11起案件。根據規定,對進入“黑名單”的納稅人,除了稅務機關將進行更加嚴格的監管外,還將採取包括阻止出境、供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使用等措施,真正使違法當事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納稅人進入公布欄,將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且自公布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從中撤出。”稅務總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郭曉林介紹說。
據悉,國家稅務總局今天已在其官方網站開辟“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欄”,目前首批11起案件涉及當事人的名稱(姓名)、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號碼)、主要違法事實、相關法律依據、處理處罰情況、實施檢查單位等信息已公布,公眾登陸稅務總局門戶網站即可了解詳細信息。郭曉林表示,此舉目的是要通過發布市場主體的納稅信用信息,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機制,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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