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27日電 (楊曦)今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加強審計工作的措施,對新形勢下保障依法獨立審計、切實發揮審計作用有著重大的意義。
《意見》對審計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即要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産、國有資源、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加強審計工作的措施。一是要發揮審計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保障作用,二是要強化審計的監督作用,三是要完善審計工作機制,四是要狠抓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五是要提升審計能力。
《意見》還強調,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依法直接領導本級審計機關,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並把審計結果作為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要維護審計的獨立性,保障審計機關依法審計、依法查處問題、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教授王雍君表示,《意見》的頒布實施,標誌著審計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石和保障,對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其關鍵角色的地位和作用將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
王雍君還指出,審計的獨立性並不象很多人認為的那麼低。《意見》強調地方各級政府要保障審計機關依法審計、依法查處問題、依法向社會公開審計結果,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有助於維護和提升審計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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