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莊瑞玉)到中小微企業就業,高校畢業生可獲2000元就業補貼!近日,市人社局發佈了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一系列配套操作文件,對引導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鼓勵用人單位吸納畢業生就業、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提升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和對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等五項政策措施中的資金補貼項目的補貼標準、申報條件和申報審核流程作出了統一的規定。
記者了解到,本市高校應屆畢業生於畢業年度內在我市登記註冊的中小微企業實現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交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可申請一次性就業補貼2000元。同時,該中小微企業可獲得1000元的獎勵,以及按我市社保最低繳費標準對單位繳交社保給予1年期補貼。
各類人才仲介和職業仲介機構免費介紹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按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
對正式錄用本市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見習單位,按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從今年起,殘疾高校畢業生也列入發放求職補貼對象範圍。補貼標準為:2013屆畢業生為一次性500元;2014屆畢業生為一次性1500元。
已登記的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每人每月800元的臨時性生活補貼:已辦理失業登記滿6個月以上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本市“零就業”家庭或本市殘疾人家庭成員。補貼期限最長為6個月。畢業生領取臨時性生活補貼期間實現就業的,終止發放補貼。
已登記的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學年內本市高校畢業生可參加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其委託的社會培訓機構舉辦的創業培訓課程。培訓合格後按照政策規定享受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總共為1580元/人。培訓合格且合格率達到80%,可申請70%補貼,即1106元/人。培訓後創業成功率達到30%,可申請剩餘30%補貼,即474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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