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食品是否應該全面標識以確保公眾知情權和選擇權?前日,農業部負責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官員寇建平在武漢公開表示,國際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對所有轉基因産品進行標識。他同時表示,轉基因食品標識管理的趨勢,是從我國目前採用的按標識目錄定性強制標識,發展到定量強制標識,最終是自願標識。
農業部官員釋疑
“目錄”12年不更新
2002年,農業部首次公佈農業轉基因生物第一批標識目錄,共五類17種,包括當時我國批准商業化種植或進口的轉基因棉花種子、大豆種子、玉米種子、油菜籽、番茄種子等。
但這個目錄不斷被質疑,首先是中國批准了轉基因木瓜的商業化種植,為何不要求市售木瓜標識轉基因?近年來,很多反轉人士還激烈質疑:轉基因標識目錄為何12年不更新,政府監管缺位是否造成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消費了轉基因食品?
對上述質疑,寇建平坦言,我國種植的木瓜,絕大多數是轉基因木瓜,而且這些木瓜多為小農經濟下的零散種植零散銷售模式,沒有包裝,無必要也無可能進行轉基因標識;轉基因標識目錄之所以説12年沒變,是因為這些年來,我國批准産業化種植、進口,作為食品加工原料的農作物,沒有增加和改變。如果有一天,我國批准轉基因水稻、玉米、大豆的産業化種植,這個目錄肯定要更新。
“挺轉”人士呼籲
轉基因定量標識
同日,包括兩院院士在內的多位“挺轉”科學家呼籲,我國轉基因標識制度(指《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等)應儘快改革,採取國際較通行的定量標識制度。中科院院士許智宏舉例説,對轉基因監管最嚴格的歐盟,也要求食品轉机基因成分超過0.9%以上的,須進行標識,0.9%以下的無須標識。
寇建平此間並未對我國轉基因標識制度改革給出時間表,但他説,轉基因食品標識管理的趨勢,是從定性強制標識,到定量強制標識,最終是自願標識。
寇建平舉例説,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採取轉基因食品自願標識制度,或對標識沒有要求。歐盟、日本等60多個國家,要求對轉基因食品進行定量標識,即食品中檢測含有超過一定量的轉基因成分,就強制標識。
■ 焦點
轉基因標識和安全性無關?
農業部官員:持有安全證書的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
“標識和安全性沒有關係”,農業部科教司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與智慧財産權處處長寇建平解釋説,標識只是告訴大家選擇權和知情權,安全性是安全評價的時候、發證書的時候已經解決了,和安全性沒有關係。
同時,寇建平強調,關於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世界衛生組織等專業權威機構早已有定論:通過安全性評價,獲得安全證書的轉基因食品,可以放心食用。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現一例轉基因食品被證實食用不安全的事件。
我國轉基因標識少,因監管缺失?
農業部官員:我國的轉基因標識管理制度世界最嚴
寇建平介紹,中國的標識是最嚴格的,因為全世界只有中國採取了定性標識,而其他國家均採取自願標識或全面定量強制標識,後者是為轉基因成分設定一個閾值,比如號稱轉基因監管最嚴的歐盟,轉基因成分超過0.9%的食品才要求標識。日本(定量標識的)閾值定得更高,5%,韓國是2%,澳大利亞是1%。
“應該説明的是,國際上還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所有轉基因産品進行標識”,寇建平表示,隨著轉基因技術的不斷發展,更多的轉基因農作物獲批産業化種植,轉基因食品的標識,從定性到定量,再到自願,將是一個趨勢。
“目錄”食品未標識是否處罰?
專家:企業産銷轉基因標識目錄食品卻未標識,違法成本較低
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諮詢組專家、中國疾控中心研究員楊曉光介紹,我國目錄內的轉基因食品標識情況總體較好,如超市上不少大豆油,已標明由轉基因大豆壓榨。目前的新問題是,機構改革後,轉基因農作物標識歸農業部門管理,市場上轉基因作物加工食品歸食藥監局監管,目前對轉基因食品的標識監管,還有待兩部門協調,或正在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出臺後,食藥局對轉基因食品標識作出具體監管規定。“從過去農業部門的監管經驗來看,轉基因標識目錄內的産品不標識有處罰,但處罰金額少,企業違法成本較低。”
■ 追問
轉基因水稻能否續簽安全證書?
我國兩種轉基因水稻的安全性證書已過期失效整兩個月,能否獲得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組織的安全性評價,續簽安全證書,被認為是我國轉基因水稻有無産業化可能的關鍵一步,無論挺轉派、反轉派還是普通公眾,都高度關注。
昨日,在全球轉基因農作物發展現狀和未來展望國際研討會上,農業部官員和轉基因水稻研發團隊負責人,中國科學院院士張啟發,分別對轉基因水稻能否續簽安全證書的問題,做出回應。
轉基因作物産業化
需理清若干問題
“農民歡迎是轉基因作物推廣的前提,但頒發安全證書,還需綜合評估以下內容才能做到科學決策。”農業部科教司生物安全管理與智慧財産權處處長寇建平説,對轉基因作物的安全綜合評價包括:第一,對農業生産、糧食安全、種業安全的影響,如生産需求、作物性能要復核品種審定的標準;第二、對經濟國際貿易等的影響,如及時申請主要貿易國的安全證書;第三、對環境的影響;第四,社會的接受程度;第五、只是産權狀況評估等”。
寇建平認為,在轉基因作物産業化之前,要把上述問題都理清楚,“不是説農民歡迎就可以”。
轉基因研發專家稱
安全證書如“白紙”
國務院2001年頒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轉基因作物沒有獲得安全證書,不允許生産流通。作為曾獲得安全證書,但目前過期失效的兩種轉基因水稻研發團隊負責人,中國科學院院士、華中農大教授張啟發表示,對安全證書,團隊正在向國家農業轉基因安全委申請續審評、續認證,但對獲批時間,“沒有預期”。
張啟發説,即使拿到安全證書,轉基因水稻的産業化在我國仍面臨困境。他回顧,2009年,華中農大研發的兩種轉基因水稻首次獲得國家農業轉基因安全委簽發的安全證書,但之後五年,這份證書等同於“拿在手裏的一張白紙”,轉基因水稻仍然不能往産業化方向走一步,不能發展種子品種,“沒有公司能接過去規模生産,産業發展更無從談起”。
對“轉基因水稻遲遲不能産業化,是農業部不作為”等挺轉人士的質疑,寇建平解釋説,轉基因農作物獲得安全證書後,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規定,取得品種審定證書,生産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才能進行商業化種植。
新京報記者 魏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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