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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臺新規規範小區“養老錢”使用

2014-10-16 13:39 來源:現代快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小區該不該動用維修資金,業主可以上網投票表決;物業公司敢挪用資金的,可能被吊銷資質證書……昨天,南京市住建委發佈了《關於加強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旨在規範小區“養老錢”的使用。現代快報記者 馬樂樂

  規範業委會和物業的職責

  近年來,小區業主和物業為維修資金“扯皮”的事時有發生。《實施意見》重新梳理了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流程,將不少過去模糊的規定予以厘清。例如,在有業委會、沒有業委會,有物業、沒有物業等不同情況下,維修資金使用申請人應該是誰,都作了明確規定。同時,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在申報使用維修資金過程中,具體負責什麼也更加明晰。比如,申請人負責維修資金的使用建議的制定及説明,並提交業主大會或相關業主表決,負責維修工程品質、進度及資金監管,這些事項也可以委託物業或第三方機構辦理。

  動用資金可上網或手機投票

  小區維修資金的動用需徵得“雙三分之二”(即面積和戶數都要超過三分之二)業主的同意。挨家挨戶到府徵求業主意見工作量大,為此新規規定,除了傳統的書面投票決定之外,業主也可以上網或手機投票。

  此前物業部門研發了“南京市業主公共表決平臺”,已在幾個小區試運作,即將面向更多小區推廣。在網路平臺表決中,業委會先在平臺上發佈事項並上傳資料,接著平臺向業主發送短信通知,啟動表決,業主可上網投票也可用手機短信表決,最後平臺形成表決結果。“網路平臺表決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書面表決帶來的造假糾紛,但也有局限性,例如老人不上網就沒法用,小區還是要結合自身情況選擇。”業內人士表示。

  物業挪用資金或被吊銷資質

  《實施意見》規定,當需要維修的工程項目預算超過20萬元,就要實行維修項目説明會制度;超過50萬元,要公開招標或以邀請招標方式選擇施工企業,並委託監理單位介入。

  為確保小區“養老錢”的安全,南京對物業公司的監督懲罰力度將加大。《實施意見》規定,對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通過行政監管手段追回,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物業企業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應吊銷企業資質證書。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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