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林靖)今天上午記者從海淀法院了解到,近幾年因網購引發的糾紛逐年增加,其中以消費者維權起訴居多,不過近日一商家卻因其在國美線上出售的“超級平板電腦”價格少標了一個零,將消費者訴至法院,以挽回損失。海淀法院現已受理此案。
據這家商務公司稱,今年他們與國美線上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在國美線上公司提供的網路平臺上出售電子産品。8月25日,商務公司發佈一款超級平板電腦的資訊時,公司員工因操作失誤,將原本應標的“每台14500元”標記成了“每台1450元”。該錯誤資訊發佈後3小時內,這款平板電腦在國美線上平臺銷售數量已達500余臺。而此案的被告劉先生就是購買該平板電腦的消費者之一。
商務公司認為,因平板電腦標錯價,所以劉先生購買平板電腦的行為屬於重大誤解,故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原被告雙方于2014年8月25日建立的買賣合同關係。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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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中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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