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供土地,符合保障政策條件的家庭承擔房屋建設費用,北京首次提出這種政府與居民家庭合建的保障型住房。目前,已確定了4個試點項目、近5000套房源,力爭年底搖號。
昨日上午,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召開,聽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關於《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北京市副市長陳剛在會上作了“關於構建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滿足群眾基本住房需求”的報告。
配售型保障房改為合作型保障房
《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關於保障方式修改較大,在此前徵求意見中提出,政府提供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房和租賃補貼,即“一租一售一補”。
審議中有人大代表質疑“配售”的概念,認為有牟利性質,所以將配售型保障房概念調整為合作型保障房。至此,《條例》草案中對北京市的保障房方式明確劃分為配租型和合作型保障房。
陳剛在報告中也提出,《條例》草案將原來的經適房、廉租房、限價房、公租房四種保障房,合併為“租賃”、“合作”兩類保障房,保障方式更加簡潔、明確。
合作型保障房單套60平方米以下
“合作型保障房”是首次提出,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德林介紹,審議中,不少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認可這種保障方式,認為這種保障房借鑒了農民無償使用宅基地解決自身住房問題的機制,是北京市住房制度的改革創新。其創新基本點是:由政府向需要保障的家庭無償提供建設用地,由保障家庭承擔房屋建設費用,這可使沒有能力通過市場購買住房的無房家庭比較容易地滿足基本居住需求。
合作型保障房限定單套住房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實行封閉運作管理,禁止出租、出售、出借。居民家庭退出時,由政府組織回購。條款所稱房屋建設費用,包括房屋建設安裝費、配套建設費、代建費用等。具體金額由區、縣價格部門會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合作型保障房試點項目情況
石景山南宮項目
地理位置:位於西六環內五里坨南宮地區
地上建築面積:11.84萬平方米
房源:898套
戶型:一居45平方米左右,500套;兩居55平方米左右,398套
工期:2013年11月部分已開工建設,計劃2015年底竣工
通州區土橋項目
地理位置:位於東六環內梨園鎮小街南,緊鄰地鐵八通線土橋站
地上建築面積:5.2萬平方米
房源:512套
戶型:零居60平方米以內,459套;一居50平方米以內,53套
工期:2014年8月開工建設,計劃2016年12月底交付使用
石景山五里坨項目
地理位置:位於西六環內五里坨02號地B地塊
地上建築面積:16.9萬平方米
房源:1003套
戶型:一居40平方米左右,691套;兩居55平方米左右,312套
工期:2013年11月開工,計劃2016年底竣工
豐台區高立莊項目
地理位置:位於南四環外花鄉高立莊村,距地鐵房山線大葆臺站兩公里
總建設面積:12.5萬平方米
房源:2500套
戶型:一居40平方米左右,1420套;兩居50平方米左右,947套;三居60平方米左右,133套。
工期:2013年4月開工建設,計劃2016年12月底竣工
什麼是合作型保障房?
由政府劃撥土地並負擔土地一級開發成本或者整理儲備成本,保障家庭承擔房屋建設費用。房屋建設費用,包括房屋建設安裝費、配套建設費、代建費用等
供應對象:北京市城鎮戶籍無房家庭,且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或配售過保障房
單套面積:60平方米以下
管理:房屋只能用於自住,不得上市出售,不得出租、出借、贈與、擅自調換或者改變房屋用途。確需轉讓的,政府予以回購或再配售
■ 解讀
房屋建設費每平米數千元
房屋建設費一般要多少錢?相比於此前買經適房、限價房的價格是否便宜?
昨日,一位北京保障房開發的“主力”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房屋建設安裝費、配套建設費、代建費用中,房屋建設安裝費也被稱為“建安費用”,這個基本上一段時間內是相對固定的,目前北京的建安費用大約是每平方米四五千元,也是這三項費用中最“大頭”的。配套建設費則是指小區內按千人指標配建的幼兒園、小學、托老所等,折合到每平方米也就數百元。
目前,北京經適房售價基本在7000元/平方米以上,限價房則在1萬元/平方米以上。經適房的建設中,還包括拆遷等費用,以及土地使用費用,“即使是劃撥的土地,也有使用費用,但便宜一些。限價房則主要是配建或招牌挂出讓的,土地出讓金會多一些。”該負責人説。
此外,該負責人表示,在這些費用裏,並沒有明確大小市政的費用是誰來出,大市政是小區外的道路等市政設施,每個項目的情況不太一樣,支出也不一樣。小市政則是項目紅線以內的水電氣暖等市政費用,基本上攤到每平米也就幾百元。目前經適房的大市政費用基本上是政府負擔,小市政費用是包含在房屋建安費用中。新的合作型保障房也有可能會沿用這樣的方式。
■ 焦點
5000套“合建房”力爭年底搖號
居民出多少錢經開發建設單位申報後再研究審定,審計部門將介入
新京報訊 北京市副市長陳剛昨日表示,考慮到時間緊,今年從公租房項目中選出4個項目第一批試點合作型保障房供應,房源近5000套,以一居、二居小戶型為主。試點的合作型保障房優先面向已獲得經適房、限價房備案資格的家庭分配,力爭年底搖號。
4個項目分別在豐臺石景山通州
陳剛介紹,合作型保障住房,由政府劃撥土地並負擔土地一級開發成本或者整理儲備成本,保障家庭承擔建房成本。供應對象為北京市城鎮戶籍無房家庭,且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或配售過保障房。房屋只能用於自住,不得上市出售,不得出租、出借、贈與、擅自調換或者改變房屋用途。確需轉讓的,政府予以回購或再配售。
第一批合作型保障房試點位於豐台區高立莊、石景山區五里坨和南宮以及通州區土橋。陳剛説,4個項目房源近5000套,以一居、二居小戶型為主,目前均處於結構施工階段。其中,石景山南宮項目將於2015年竣工,其他3個項目陸續于2016年完工。
優先向保障房備案家庭分配
陳剛稱,今年試點的合作型保障房優先面向已獲得經適房、限價房備案資格的家庭分配,如有剩餘可面向其他符合條件的無房家庭公開分配,分配程式按照現行保障房公開搖號程式實施,力爭年底搖號。
至於申請家庭需要出多少錢,陳剛介紹,此次試點項目土地成本和建房成本,擬由開發建設單位申報,項目所在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予以確認並報市發改委、財政、國土、規劃和住建等部門研究審定。為了確保工作規範,市審計部門將參與相關工作。
陳剛強調,合作型保障房實行封閉管理,打消牟利空間。對此,市住建部門起草了相關的管理工作方案。保障型住房建立了全過程追溯問責制度,對申請家庭騙租、騙購以及轉租、轉借等違規行為明確了法律責任。
今年8月底開始,市統計局、市住建委牽頭多部門配合開展對北京市城鎮戶籍無房家庭的需求調查,將建立保障家庭動態管理數據庫。
■ 草案修改亮點
保障房申請主體改為“家庭”
關於基本住房保障對象,《條例》草案明確北京市城鎮戶籍無房或者住房困難的,均可以申請保障房,取消了收入限制。法制委員會建議將《條例》草案中規定的申請主體是“家庭和個人”修改為“家庭”(包括單人家庭),一個家庭只能配置一套保障房。相關條款變為:“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的對象,是指本市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單人家庭)。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的方式,包括政府向居民家庭提供租賃型保障房或者發放租賃住房補貼,以及政府與居民家庭共同建設合作型保障房。一個家庭只能配置一套保障房。”
非京籍申請需參照戶籍改革
“至於外地人有沒有申請資格,城建環保委、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提出,戶籍制度改革還在進行中,不宜確立居住證制度作為非北京戶籍人員的申請資格。”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德林介紹,條例將涉及這個問題的第66條修改為“按照戶籍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享有與本市城鎮居民同等社會保障待遇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申請保障房。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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