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上個週末,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設立一週年。如何總結自貿區的改革試驗,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繼續探索負面清單模式,事關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筆者認為,從深層次講,中國版負面清單制度在探索過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在完善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上需加快步伐。正像李克強總理最近在上海考察時所説,我們要進行更多的探索,促進在諸多方面與國際接軌,對中外企業一視同仁,形成更公平、更開放的環境。
目前世界上至少有77個國家採用了準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模式,許多區域性貿易安排也採取了這種外資管理模式。這已成為引領國際投資規則發展的新風向。
作為世界貿易大國,中國融入國際經濟規則體系的程度正在逐漸加深。十八屆三中全會後,我國以開放促進改革,放寬外商投資準入,推進服務領域的投資自由化,將外商投資項目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將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審批改為備案管理,積極構建更加開放、公平非歧視的政策體系。
在推行“可複製、可推廣”的負面清單制度的探索上,目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實現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不是簡單地“由正轉負”,把原來的鼓勵類去掉,把禁止類和限制類合併起來,而是要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因此,要對各行業各門類進行重新分析評估,儘量縮短清單條目,放寬市場準入門檻,否則過於冗長、面面俱到的負面清單與正面清單無異,也達不到激發市場活力的目的。
其次,負面清單制度意味著給予外資更多的自由,但是我國並不會喪失對外資的監管權,負面清單只是將傳統上的事前監管轉變為事中、事後監管。從發達國家經驗看,一方面,在外資準入方面採取負面清單模式有利於促進投資自由化;另一方面,負面清單模式意味著全面開放未來投資監管體制,即使是那些國內尚不存在的産業。這一模式的最大挑戰在於,採取負面清單模式時,若某一産業沒有列入例外或者不符措施,可能會導致其潛在地受到來自外國投資競爭的損害。
第三,目前,我國有關外商投資準入的政策犯規過於繁雜,多頭管理、多層次立法、區域差異大、內容欠缺統一性、規範性等問題十分突出。為此,有必要對現行外商投資準入條例重新加以分類梳理,剔除其中重疊、交叉和衝突的政策,並逐步規範、透明並與國際高標準規則接軌。但同時,更大的挑戰則在於對外資監管的高水準透明度的要求,即不僅需要按照規定格式提供所有不符措施的詳細資訊,使用負面清單意味著未來投資監管體制的全面開放,這需要中國做好充分準備。
最後,負面清單的一個難題就是對東道國民資産業和新興産業的保護問題。我國國內産業轉型升級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期,投資模式創新與技術創新層出不窮,但負面清單中列入的行業是有限的,因此,如何制定出既體現我國産業保護的核心利益、又能夠對一些戰略新興産業具有前瞻性的負面清單,並取得經濟自由與經濟安全之間的平衡將是巨大的挑戰。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