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實施已進入倒計時階段,啟動時間已正式敲定為8月25日。做市商真的來了,券商、掛牌企業、投資者這些市場主體,誰會是最大的贏家呢?
券商:收益大於風險
做市轉讓,即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獨立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作為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核心角色,券商備受關注。
“收益最大的肯定是券商。”大同證券高級投資顧問付永翀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直言,“相對在主機板市場進行新股發行業務來説,做市商除了佣金收入外,還可以得到買賣差價的投資收益。”
招商證券分析師也發佈研報稱,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將對新三板市場帶來革命性的變化,雖然短期盈利難以顯現,但中期有望提升收入20%。假設未來新三板成熟狀態達到1萬家掛牌公司,每家公司市值約1億元,按照每年50%的換手率、萬分之八的佣金和2%的做市差價(預計主辦券商買賣差價達不到5%的上限)計算,券商可實現110億元左右的收入,佔2014年券商行業總收入的7%。
“同時,未來隨著流動性的提升,掛牌公司估值和換手率逐步增加,券商也將得到更多新的機會。”南方基金首席分析師楊德龍認為,無論市場交易情況能否馬上活躍,券商的收入都會增加。
當然,參與做市轉讓業務的券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由於做市券商會受10萬股的庫存股限制,即每家做市商持股數不得低於10萬股,所以券商在得到股票後,如果報價得不到投資者的認可,那券商就有可能會虧錢。
據了解,根據相關政策,做市業務可以通過四種方式獲得公司股票:掛牌公司定向增發、掛牌公司在新三板轉讓、股份在掛牌前轉讓以及其他合法方式。
掛牌企業:百利而無一害
新三板推出做市商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從而改善資本市場的流動性。這樣説來,做市商最直接的受益者其實是千余家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
據統計,截止到8月21日,新三板公司掛牌企業已達到1038家,總股本合計429.42億股,但是成交筆數只有930筆,合計成交5.04億股,金額38.19億元,換手率只有1.2%。業內人士認為,做市商轉讓啟動後,掛牌企業在自身的估值定價以及再融資方面都會有所改善。
北京德恒(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小岑認為,做市商制度實施後,券商為提高做市收益以及吸引投資者,會利用其專業知識對掛牌企業的股票進行合理估值,在有一個合理定價的基礎上,掛牌企業的股權也會更加清晰。
“更重要的是,有做市商來承銷股票,掛牌企業也多了一個融資渠道的保障。原來,由於沒有辦法定價,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抵押或質押股權也很謹慎,定價不清晰會造成壞賬。有了做市商,通過做市制度進行交易後,銀行可以通過風控體系來確定貸款能不能放。”趙小岑分析稱。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掛牌企業都會成功找到做市商,一般而言,資質好、成長性高、價格低的掛牌公司在做市業務中更受青睞。
投資者: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實施後,給市場帶來的最直接影響是交投將變得活躍,而交投活躍會使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當做市商對股票進行準確估值後,股票價格更接近於真實價格,這樣就提升了投資活動的安全性,投資者的利益也可以得到保護。為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做市商之間縮小報價價差等競爭策略對投資者而言無疑是一個利好。
“交投清淡的情況下,投資者進行股權買賣是很麻煩的,想買就要提高價格,想賣還需壓低價位,買賣成本比較高。相對協議轉讓方式來説,做市商轉讓會提高交易的效率,投資者進行買賣時也比較容易撮合。同時,投資者還可以通過手中的優質資産獲得溢價收益。”楊德龍表示。
“原來新三板市場活躍度不夠,不像A股一樣面向普通的投資者,它的對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在趙小岑看來,交易被盤活以後,投資者還將獲得比較好的退出機制,“在協議轉讓方式下,成交量低、交易過程複雜,投資者想退出很困難,然而當交易量大起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就寬了。”
對於正處在擴容高峰期的新三板來説,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將會帶來實質性的跨越。起步階段,做市商制度初期影響有限,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市場培育期後,隨著參與掛牌企業的增多,做市商的規模將會擴大。
[責任編輯: 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