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罰15萬,有什麼效果?
現在公眾總體感覺處罰力度太輕,不痛不癢,畢竟,四家處罰款項總額還抵不上一輛寶馬車的價格。最低一家竟然只罰款15萬元,能否起到處罰的效果?是個大問號。
8月14日,湖北省物價局通報了武漢4家寶馬4S店協商統一收取PDI檢測費(俗稱新車檢測費)構成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並依據《反壟斷法》對4家寶馬經銷商給予行政處罰,罰款總金額達162.67萬元。這是今年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以來,對汽車經銷企業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前不久,微軟、高通因涉嫌壟斷被立案調查。近日,發改委稱,克萊斯勒、奧迪、寶馬等存在壟斷行為,對賓士的調查也在展開。同時,已經完成了對日本12家企業壟斷案的調查工作。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市場經濟本身有其遊戲規則。作為市場經濟一分子的企業無論在哪個地區、哪個國家違背遊戲規則就必須受到懲罰。一個外資企業、世界企業巨頭的身份不是護身符。
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建設資金匱乏,市場極度不完善,為了吸引外資出臺了一系列包括土地出讓、稅收、信貸等優惠政策。那個階段是必要的。不過,今天與這個時代已經格格不入了,再享受這種超國民待遇不僅對國內企業是嚴重的不公,而且還破壞了市場經濟規則。比如:外企巨頭們在中國銷售的商品價格遠遠高於全球其他市場,任意宰割中國消費者,並且在汽車、軟體、通訊設備上的涉嫌壟斷市場、壟斷價格,是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
中國2008年實施《反壟斷法》,時隔6年之後突然發起對外資企業猛烈的反壟斷調查,多少會讓企業“不舒服”,也讓外界猜測。倘若讓反壟斷調查常態化,外界也不會大驚小怪、胡亂猜測了。此次開出反汽車壟斷以來的首張罰單,或標誌著這輪反外企在華壟斷由調查階段進入到了處罰階段,值得期待。
對於這張罰單的開出,則還應更透明些,如此才能更好滿足消費者和普通民眾的知情權。
湖北物價局依據《反壟斷法》定性武漢四家寶馬4S店構成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反壟斷法》對經營者達成價格壟斷協議行為的行政處罰內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那麼,上一年度這四家寶馬4S店銷售額究竟是多少呢?應該公之於眾。現在公眾總體感覺處罰力度太輕,不痛不癢,畢竟,四家處罰款項總額還抵不上一輛寶馬車的價格。最低一家竟然罰款15萬元,能否起到處罰的效果?是個大問號。
企業壟斷行為在歐美都是罰款最重的。美國對微軟涉嫌壟斷行為先後罰款數十億美元,歐盟對微軟罰款開出的罰金總額超過20億歐元,這很值得借鑒。
再者,在加大對外企反壟斷調查的同時,應該繼續加大力度對壟斷性國企展開調查,比如:電力、石油石化、通信、金融等行業的壟斷行為。
□余豐慧(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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