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財稅支援三農的資金規模增大,資金營運環節更多,加強資金整合的全程監管和多元監督刻不容緩
■本報記者 徐 科
為促進金融服務“三農”,我國已出臺一系列稅收政策,這些政策正在進一步延續與完善。財政部日前明確,中央財政將對涉農貸款平均餘額增長超過15%的縣域金融機構,按照增量部分的2%給予獎勵;對金融機構小額農戶貸款(5萬元以下)利息收入和保險公司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並減按90%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對農村信用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及縣域以下法人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繼續實行3%的營業稅率等,引導社會資金回流“三農”。
“進一步加大以及監管好‘三農投入’,是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保護傘。”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農業投入保障機制的進一步完善需要相關法律的保護。
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2014年,中央財政將山西、福建、海南、重慶、貴州、西藏、青海7省(區、市)納入政策試點範圍。政策至此已覆蓋全國25個省(區、市),包括全部糧食主産區和絕大多數中西部地區。同時,中央財政從2012年起,對天津、遼寧、山東、貴州4省(區、市)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參照執行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
“隨著財稅支援三農的資金規模增大,資金營運環節更多,因此,加強資金整合的全程監管和多元監督刻不容緩。”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表示,要在涉農資金的一系列使用環節做到透明,認真落實涉農資金公開公示制度。今後要大力加強建立相應的網路查詢平臺,群眾可隨時查閱涉農資金的分配、使用、發放等情況。可以為每一戶村民設立涉農資金專用賬戶,實行“一卡通”,各項惠農資金補助、補償款由撥付單位或部門直接補貼至村民個人賬戶。
據悉,2013年,中央財政向4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撥付獎勵資金2519萬元。在政策引導下,金融機構投放涉農貸款的積極性顯著提高。據人民銀行統計顯示,2013年年末全國涉農貸款餘額為20.8萬億元,同比增長18.4%,較各項貸款平均增幅高4.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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