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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已批復6類12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2014-06-11 08:50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京華時報訊(記者韓旭)昨天,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發佈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范恒山介紹中國區域政策與區域經濟發展情況時透露,截至目前國家已批准12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下一步將總結這些試驗區取得的成效,並賦予其新的職能。

  范恒山介紹,關於推動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第一個是2005年開展的上海浦東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截至目前,國務院已經先後批准了12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驗區。主要可分為6大類,包括開放類,如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等;統籌城鄉類,包括重慶、成都;社會建設類,包括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新型工業化道路探索類,包括瀋陽經濟區;農業現代化類,包括黑龍江省的兩大平原;資源型經濟轉型類,包括山西省。

  范恒山介紹,下一步要總結這12個試驗區取得的成效,研究試點過程中提出的新情況、新問題。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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