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製圖何將
京華時報訊(記者顧夢琳)財政部25日公佈的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顯示,從2014年起,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將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
>>政策
央企繳紅利比例再提
財政部指出,自2014年起,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將再提高5個百分點,收取比例分五類執行。第一類為煙草企業,第二類為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第三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型企業;第四類為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2011年和2012年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的企業。這四類企業的上繳比例均較去年上調5個百分點(詳見左圖)。
第五類為包括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在內的政策性企業,免繳當年應繳利潤。而符合小型微型企業規定標準的國有獨資企業,應繳利潤不足10萬元的,比照第五類政策性企業,免繳當年應繳利潤。
>>算賬
紅利可多收375億元
據財政部計算,紅利上繳比例調整後,預計2014年收取中央企業稅後利潤將達1414.9億元,比2013年執行數增加375.43億元,增長36.1%。其中,第二類企業增加的上繳利潤最多,將較去年增加163.73億元。
在今年國有資本收益預算支出方面,財政部加大了對民生的投入。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還列出“其他支出”70億元,用於設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分析
壟斷性行業或再多繳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到2020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要提至30%。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表示,上繳紅利的提高對央企來説既是壓力,也是促進改革的動力。30%是比較合理的比例,但30%並不會是一個終極比例,特別是對一些壟斷性行業的國有企業來説,這一比例還留有進一步提高的餘地。
■連結
我國從2007年開始央企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的試點工作,當時規定,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按凈利潤的10%上繳;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類企業按凈利潤的5%上繳;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等暫緩3年上繳。
由於外界對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的呼聲不斷,從2011年起,央企被分為四檔實施徵收,上繳比例較2007年提高了5個百分點。2012年,經國務院批准,中國煙草總公司稅後利潤徵繳比例從15%提至20%,單獨列為一檔。
[責任編輯: 楊麗]